北京某项目致数会馆被毁 文保人士称有法不依
今年两会期间,有网友爆出北京康有为故居面临被拆的消息,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迅速向有关单位核实信息,确认其并未遭到拆毁后,建议立即对其实施保护。3月16日,记者来到北京西城区米市胡同43号院,穿过狭窄的只够一人通行的过道,看到了被蓝色围档围起来的康有为故居,板上贴着“重点文物严禁烟火请勿靠近”的标语,围档很高,几乎只能看到院内康有为故居的屋檐以上部分。门前一棵枯树,搭着几条电线,落寞地告诉来访者,这里就是康有为故居“七树堂”。
据西城区米市胡同居委会的一位张姓安全巡视人员介绍,“康有为故居本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原来的南海会馆,后来这个院子被租出去,人最多时,这里挤了100多户,现在剩下30多户,好多房屋都是私搭乱建的,必须让人搬走重新规划。大吉片这块的拆迁建设是西城区政府规划下的项目,要和周边的建设相协调。”说到康有为故居是否会被拆,张姓工作人员说:“那里一定会被保护的,不会拆。前段时间,全国政协委员都来过了,只是面对故居当前的状况不知道是要重建还是维修。”记者在康有为故居外,透过围档的缝隙看到院内满是废墟,上面已罩上一层网,故居的正面也被围档护住,不能看到外貌。
清光绪八年,康有为来京参加会试时开始住在这里,直至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并曾在这里创办过《万国公报》,宣传变法维新,使这里成为名人汇聚之所。1984年,康有为故居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当时的宣武区文化委员会表示对包括康有为故居(保护范围扩大至整个南海会馆)在内的4处会馆原址保护。今年两会期间,大吉片危改项目使这一文保单位传出被拆危情,进而其破败现状曝光日下。由于政协委员的关注,加之故居的文物保护单位身份,康有为故居尽管破败不堪但幸而得到保护,而米市胡同的两侧墙壁和建筑围栏上到处贴着的“早搬迁 早选房 早受益”的标语,却让大吉片更多没有文物保护“护身符”的老街故居被拆毁的现实呈现在人们眼前。
据史料记载,明代开始,宣南开始出现各种会馆,清初特别是乾隆以后真正兴盛起来,各省进京赶考的举子们大多聚集生活在这一带。有专家统计,这个东西宽约700米、南北长约600米,涉及大小胡同街巷30多条、院落300余个的胡同群,集聚了78家会馆。以米市胡同、贾家胡同为中心的周边十几条胡同形成的“大吉片”也正是宣南文化的发祥地。只是,始于2007年的大吉片“中信城”项目,在已接近结束的一期工程中就将那些见证了公车上书、戊戌变法等中国近代史上重大事件的老建筑,包括陈独秀、李大钊创办《每周评论》的泾县会馆、清代国宾馆华严庵,以及曾国藩、刘连荣、白云鹏、高庆奎等人的故居拆毁殆尽。作为见证北京城市格局从“里坊制”转向“坊巷制”的活化石,承载着历史、地理、人文价值的大吉片正在新城规划过程中渐渐遗失。文保志愿者曾一智也说,大吉片“中信城”项目使包括会同四译馆、关帝庙在内的8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毁,数家会馆、名人故居被拆,多条具有历史、地理价值的胡同消失,这些行为违反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曾明确提出坚持对旧城整体保护,旧城范围内应停止大拆大建。2008年开始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也规定,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城市肌理和传统格局。
面对城市规划建设中不断遗失的老建筑、故居,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发出修改《文物保护法》、加大惩治力度的呼吁。鉴于目前文物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更有相关人士指出《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最高罚款50万元明显偏低,不能对破坏、拆毁文物的相关方构成有力的震慑。对此,曾一智认为,古建筑、故居等遭遇非法拆迁破坏的根本原因是城建过程中承建单位有法不依、管理方违法不究。以北京市对大吉片地区的拆迁工程为例,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无论是进行原址保护还是异地迁建,拆迁单位都应具有文物保护资质,有拆迁方案,并经过文物部门审批同意,工人们应该按照专业规范进行拆迁,每一处砖瓦木料都需要编号,原拆原建;异地迁建的,迁建工作要由文物部门监管,并事先明确迁建地点。施工单位如果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就属于严重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但在大吉片危改项目现场,文保人士看到的恰恰就是工人用铁锤等工具直接砸毁建筑物的拆迁作业,根本没有保护的迹象。《新京报》也曾就此报道说:“会同四译馆和潘祖荫祠的北屋被工人以普通房屋的拆毁方式全部拆除。”“有工人将一部分拆除下来的木质构架卖到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另一部分被拉走不知去向。”另外,曾一智也提到,文保人士将这些违法破坏文物的现象向有关部门反映之后迟迟得不到积极有效的回应,违法不究纵容了拆迁对故居、名城的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