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美院教授画册被指伪书 杨之光等画家强烈谴责
日前,一本署名为广州美术学院杨之光、陈金章、梁世雄、叶绿野、刘济荣、陈章绩等多位教授集体编着的书――《岭南画派技法范本》,被着名画家杨之光本人揭发系伪书,此事在省内外美术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我自己的画,现在我可以鉴别真假,但如果我死了呢?谁会是大家公认的杨之光作品鉴别权威?”杨之光教授怒斥伪书公然作假误导读者之余发出的呼吁,更是将一个困扰美术界已久的问题再度摆上台面:美术作品真伪鉴定谁说了算?
今年1月,着名画家杨之光和家人发现一本名为《岭南画派技法范本》(以下简称“范本”)画册在网上卖得很火,该书封面注明此书为“广州美术学院杨之光等编着”,封底印上广州美术学院资深教授陈金章、梁世雄等作为参与编着者介绍。随后,杨之光教授发表个人声明,称“我及这批教授们对此书出版毫不知情,从未参与编着此书,也未授权在此书刊登我们的作品,这是典型的冒名、侵权行为。”杨之光还发现,该书不仅所载的“岭南画派技法”缺少学术含金量,“是对读者的糊弄和欺骗”,更严重的是书中刊登的两幅署名岭南画派名家关山月的作品被其亲友鉴定为伪作,另外一些作品真伪也非常可疑。杨之光和家人与该书出版方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交涉后得知,该书确为拥有正规书号的正式出版物,而具体的出版事宜由“主编”等人操作,对于假冒、侵权等情况出版社表示概不知情。
昨日,杨之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在声明中责成出版方及有关责任人停止冒名、侵权的行为,要求立即将此书下架,停止销售。但谈到是否会联合涉事的广州美术学院画家集体追究对方法律责任时,他表示目前还没有后续计划,“主要是没有精力”。另据画家梁世雄及夫人透露,事前的确有人找上门来,就出书事宜邀约作品,被梁家明确拒绝。《范本》一书中关于梁的画作是从其它出版物中抽取出来的。梁教授遇到类似冒名伪书事件已不是首次,同样因为精力有限,无法一一理会。梁世雄和家人认为有人为谋私利,冒名出版书籍刊物很不道德,“既不尊重画家本人,又易误导读者。”“很愤怒,也深感无奈。”
杨之光告诉记者,目前出版业界冒名、侵权等不良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范本》一事并不是个别事件,希望能让大家引起重视,通过这次的事件明辨是非。”同时,他还提到与自己有关的另一起侵权事件:前段时间,一位收藏家请他作序,为他出了一本画册,后来他愕然发现书中被私自掺进了不少假画,画册还被某拍卖行用于拍卖。当他就此事与拍卖行交涉时,对方称要找律师反告他侵犯拍卖行权益。“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到处都是假画,我们控制不了局面!”杨之光教授告诉记者,已经委托律师处理此事,不想多提。但他担心,无论是冒名出版物还是掺假画册,都可能导致“以假乱真、以黑洗白”的不良后果,严重误导读者和收藏家,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了非法获益的空隙,损害自己的声誉。
画家梁世雄深感忧虑的是,以前听说过美术界同行遇到类似事件并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利益,但“打假”效果甚微。因此他和杨之光教授都迫切呼吁,希望出版社能严格规范出版流程,特别是出版书号不能随便出售,吁请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次事件,整顿出版业侵权乱象,加强监督。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获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任何直接或间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出版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凡购买书号、刊号、版号从事的出版活动均属非法出版活动。出版社若因为出卖刊号引起侵权纠纷,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另据出版界人士透露,无论是否与作者本人直接联系,出版社都应当对书稿的真伪审定严格把关,如果不是和作者本人直接沟通,则应要求代理中间方出示证明出版作品版权无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作者本人签名的出版授权书,方可允许出版。“出版业是联系读者和作者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自身监管,严格遵守出版流程,保证操作链条的合法性,才能确保读者、出版社、作者三方的相互尊重。”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美术界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横行国内美术界的造假行为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通常出书是为了给假画“漂白”、然后通过拍卖等渠道出售非法获利。“范本”假借杨之光等名家编着名义出版,侵权事实还比较容易澄清,而别的某些做法迷惑度更高,例如为了拍卖某件伪作,不惜伪造国内权威美术杂志,刊登伪作照片,表明“真品”身份,更有甚者,将真作送去鉴定,背地里私自复制伪作用于出售,移花接木,暗度陈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