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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单位是否违规经营 将被作为巡查重点

2011年12月28日 09:59:57  来源:北青网

文物单位在执法巡查时,必须重点检查有关文保单位是否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日前,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日常文物巡查内容进行了细化。

国家文物局消息称,《办法》将日常文物巡查内容细化为10个分项,以避免检查“走过场”。 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等等对于文物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违规行为、危险因素均被纳入其中。此外,针对今年以来北京故宫、承德避暑山庄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相继被媒体曝光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会所门”事件,《办法》特别规定,文物单位在执法巡查时,必须重点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发生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转让或者抵押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应当及时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