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发布
2011年06月14日 10:08:52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为进一步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构建行业自律体系, 2011年6月10日,《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正式在中拍协媒体见面会上发布。新出台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呈现两大特点:自律与惩戒并重,全面覆盖当前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自律覆盖面广,近60家主要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承诺遵守,其业务量覆盖当前文物艺术品市场九成份额。
《自律公约》是由中拍协艺委会2010年全体会议提出,后经艺委会各成员企业内部反复研究和讨论,于今年4月份在艺委会2011年年会上审议通过。公约分四个章节,共二十六款。基本覆盖了文物艺术品拍卖业现阶段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近阶段出现较多的“虚假鉴定”、“滥收费”以及滥用《拍卖法》瑕疵不担保条款等不诚信行为制定专门的措施,要求公约成员单位“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以及“承诺在接受委托时按照严格的程序审鉴委托拍卖标的,并与委托人约定拍品争议处理程序。如买受人对竞得标的提出异议,积极协助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此外,超范围经营、出借(出租或转让)文物拍卖经营资质、拍卖出(土)水等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知假拍假、假拍、恶意竞争等问题均在《自律公约》中有明确的体现。
相信《自律公约》的发布实施会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规范产生重大示范效应。
(责任编辑: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