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视文化遗产事业 年文物经费增至近百亿
“十一五”期间,全国文物事业经费从2006年的37.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7.7亿元;中央专项补助经费从2006年的7.6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7.3亿元。21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于北京举行的全国文物局长会议所作工作报告中公布了这一数据。他指出:“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取得重大进展,文化遗产事业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这些显着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文化遗产法规制度日趋完备。五年间,基本形成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支撑,以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种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规范为基础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文物保护工作正日益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可持续发展轨道;
文物资源调查积极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铺开,已经完成实地文物调查阶段整体验收,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长城资源调查田野工作全部完成,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圆满结束,沿海文物调查进展顺利,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国文物系统馆藏一级文物登录和二、三级文物备案圆满完成;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实现跨越式发展。过去五年,实施了6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指南针计划”专项进展顺利,建立了17个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
文物安全督察工作有序开展。国家文物局连续五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与公安部门等联合开展“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督办了长沙特大团伙盗墓案等数十起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侦破文物案件541起。在督察工作中推进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单霁翔还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在重大文化遗产保护、灾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及重大项目“申遗”等方面成就显着,有效保护了文化遗产,传承了中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