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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白石后人告国图出版社侵权

2010年12月10日 10:40: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齐白石后人追索着作权的诉讼目前正在全国多地进行 ———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因其2001年6月出版的《山水画述要》一书中使用了12幅齐白石画作,近期被齐白石后人起诉至延边州法院。据悉,齐白石后人代理律师已收集类似《山水画述要》这样的“证据”五六十件,多起诉讼正在南京、山西、长春、哈尔滨等地进行。

■出版社:

引用已发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这本书只是一本介绍和评论中国山水画的知识普及读物,里面引用了221幅历代名家及作者自己的画作作为示例,其中齐白石先生的画作是12幅,齐白石作品部分所占比例也不到全书文字及美术作品内容的1%。”国图出版社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说,“所以我们接到法院的传票时觉得很突然、很震惊,如果名人的后人都来起诉,这种学术书籍谁还敢出。”

“这不是用齐白石的作品单独出的盈利性画册,而是引用已发表的作品,用于介绍和评论中国山水画的技法、立意等知识的书籍,我们认为这属于《着作权法》里规定的合理使用。”代理国图社出庭应诉的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王新泉律师说,按照《着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据介绍,齐白石后人诉讼请求之一是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国图社工作人员说,“我们接到传票后算了下账,扣除成本费用,这本书盈利只有几百元钱。即使按照《着作权法》条款进行索赔,数额之高也让人惊讶。”

“对方对我们的合理使用主张一直没有给予正面的回复。对方律师曾在庭审后提出要6万元进行和解,但我社没答应。我们要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国图社工作人员说,“这件事一定要说明白,要不然出书时谁还敢再引用名人的作品了。”

“我社的这本书早已售完,此时原告方却在偏远的延边地区的书店购买到,并借以将我社连同书店并案起诉到那里,使我社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况,而且,据说该法院类似案子不在少数,令人寻味。” 国图社工作人员说。

■原告律师:

已收集各种侵权书籍五六十种

“这个案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中的一件,过去很多出版社或公司在没有获得齐白石继承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了齐白石的作品。作为齐白石后人的代理人,我们正在主动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原告委托代理人金律师说,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已有五六十件,涉及到南京、山西、长春、哈尔滨、延边等地,其中在延边收集到的有20多本书。

一般是在取得证据后,会先与对方联系,进行和解,如果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再与齐家商量是否起诉到法院。多数还是和解了。”金律师表示,代理齐白石后人追索着作权一事已有近三年时间,“这件事进行得挺难的。对方一般不会提供盈利状况,而且都会说自己是在弘扬齐白石文化,是在合理使用。曾经有个官司打了两年。”

■齐白石后人:

希望侵权者主动来沟通

据了解,齐白石于1957年9月16日去世,其作品的着作权保护期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保护期期满后即进入“公有领域”。据律师介绍,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保护期内,着作权人在保护期期满后仍可按法律规定起诉。

“现在解决的还是遗留问题,维护我们过去被侵犯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全国各地已经撒出去很多人,去收集各种证据。”齐白石之孙齐秉颐说,“还是希望侵权者主动来沟通,毕竟谁都不愿上法院,很浪费精力。”

“做这件事把全国文化人都得罪光了。”齐秉颐说,“但没办法,家族里大部分人都把这事委托给我来做。”

据了解,国图出版社此案并非个案。2007年,齐白石的后人就开始了齐白石着作权的追索行动,当年,齐白石的九位后人代表数以百计的齐白石后人作为原告,在沈阳、济南、长春三地将全国20余家出版社及其他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索赔经济损失近千万。

(责任编辑: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