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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要予以总量控制

2010年10月14日 14:37:30  来源:中国文化报

为深化博物馆改革创新,加强重点博物馆建设,促进博物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于2009年12月启动了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相关工作。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日前,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采取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的方式,从省级博物馆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和培育,每5年核定一次,予以总量控制。另外,列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培育对象的,培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办法》总则第三条指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坚持择优认定、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和稳定支持的原则,其建设内容和目标是,通过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投入力度,大幅提高重点博物馆的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社会教育和公共服务水平,造就一批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博物馆;构建以点带面、立足区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博物馆综合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我国博物馆整体水平迈向世界先进行列。

《办法》规定,国家文物局会同财政部制定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认定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申报。

《办法》指出,申请认定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的,应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省级博物馆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文物藏品具有极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形成完整体系;(二)陈列展览与本馆使命、宗旨紧密契合,社会影响力强;(三)专业技术力量雄厚,能够承担国家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任务;(四)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文化传播与社会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五)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而列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培育对象的,培育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省级人民政府提供培育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
 

(责任编辑: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