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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剧场:“冬眠”待何时

吕子/文
2009年10月20日 14:13:07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剧场是公共资源,应有社会承担

“剧场归单位内部专用,不指望赚钱。”这是一些闲置剧场主管方的观点。对此,演出界一些人士认为:“兴建剧场、礼堂,最终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应当属于社会公共文化资源,没有理由不为社会广大民众服务。”何况,建剧场耗资巨大,长期闲置又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北京演艺集团副总经理李龙吟算过一笔账,以每个剧场平均作价1000万元计算,北京仅剧场和礼堂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浪费金额就高达100多亿元。
有些评论家指出,文化体制改革首先应该明确文化设施功能。不将剧场置于经济社会大背景下通盘考量,建立考核机制,剧场既使不闲置,也容易蜕变成简单的赚钱工具。某着名演出公司曾看中市内一家俱乐部的剧场,但设备老化,需投资1000万元进行改造。考虑再三,演出公司决定承担费用,不料对方开价:在不负担水、电、人员等任何运营成本的情况下,每年要征收300万元的纯利。理由是,“如果不出租,俱乐部每年零打碎敲也能挣够300万元。”市场运作求得是双赢,现在合作没开始,演出公司就要背上一年几百万元的包袱!他们只好打退堂鼓。公司觉得:长期以来没人考核剧场投身公益事业的利用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一些剧场习惯过没有压力的日子,他们对演出需求不关心,在意的是能不能赚大钱。

观点二:机会成本高,场租难降价

客观地说,闲置剧场中也有愿意长期出租的,但场租高,会令人望而却步。据了解,根据剧场不同情况,一般1000个坐席的剧场全天场租六千元到三四万元不等。如果只租晚上的演出时段,也便宜不了多少。即使租得起,剧场通常不负责招揽客源,运营成本也由承租者承担。苦心经营低票价周末相声俱乐部的李金斗曾向记者抱怨:“凭什么要我们这么多的钱?场租这么高,演出票价能降下来吗?普通人还怎么听相声?”
一位剧场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大部分剧场都兼作电影院。逢进口大片上演时,分账后一天的票房收入可达上万元,而且夜场票房更丰厚。平时靠房产出租、会议场地出租、出售小商品、开网吧、办歌厅,剧场足够养活自己。仅会议出租一项,一天收入少则几千,多则过万。如果把场地租给演出团体,这些收入都没了。机会成本这么高,谁愿意降低场租?

场租诚重要,责任价更高

北京现代舞团艺术总监张长城为寻找剧场伤透脑筋。历经周折,他最终整体承租了东城区方家胡同46号院,眼下正着力将这里打造成一个具有剧场及原创地综合功能的艺术中心。他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剧场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一味提高房租的房东式经营思路,实际上是剧场忘记了自己在整个演出市场中的职责。作为文化产业链上重要的一环,剧场应当承担一部分培育市场,培育新人的功能。”东方先锋剧场总经理傅维伯告诉那些前来咨询的外地剧场建设者:建一个剧场如果只讲项目投资不讲文化投资,那么剧场就徒有虚名。而真正意义上的剧场,应该,也必须拿出场次、时间,和演出界一起培养创作人才、演出人才和导演人才。在他看来:“剧场建而不用或不发挥功能,还不如盖个仓库!”

(责任编辑: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