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原创性:不可不谈,不可妄谈
关于原创——孟会祥
原创,实际上就是创新。其意有三层:其一,不是模仿、抄袭的;其二,有独特面貌的;其三,有价值、被社会承认的。
古今书法家之所以被称为书法家,必有原创性,至少有一定的原创性;而大师,能开宗立派者,则必须有足够的原创性。
这样,书法这门艺术,与生俱来,就遇到一个继承的问题,也就是学习经典的问题。众所周知,临摹是学习书法的必由之路,而临摹的旨趣与原创的旨趣,可谓背道而驰。一方面,学习书法必须临摹;另一方面,学习书法如果要有成就,必须有原创性,这是一对矛盾。其实,临摹是原创有价值、能够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保证。比如,人生在世,未有不学而成高人逸士者。人之初,吃奶、啼哭这些本能不用学,大家都一样,即所谓“性相近”。设若生下来就封闭于孤岛深山,成人之后,来到社会上,其为人一定是特立独行、与众不同,很有“原创”意义的,但这个“原创”可能没有价值,会像狼孩一样不被人接受。而学前人的知识、经验,也就是模仿、抄袭,仿得多、抄得多,“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之俱化,才具备了素养,以这样的素养涉事,才会展现高尚的品格,此所谓“习相远”。源于模仿,成于独创,才是真正的迥出时流。书法小道,也是这个道理。终生不临帖者,下笔一定是与众不同的,但这个与众不同,没有多大意思。社会上庸俗书手多矣,他们并不是不临帖,而是不临经典法帖,临的也往往是俗书,与庸俗相互陶染,“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也是一种“习相远”。我们不妨设想一下,不用毛笔,手执一只蟑螂,在纸上留下书迹,肯定是前无古人的,可那也叫“原创”吗?衡诸原创的定义,这样的书迹倒是不抄袭、不模仿,倒是有独特的面貌,但关键是没有价值,不会被社会广泛承认。所以,在原创的三层意思中,“有价值、被社会承认”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没有价值的创新是哗众取宠、欺世盗名。
20世纪80年代,是富于原创精神的年代。当时尚在世的一代大家,居多有民国时期的文化底子,积学所至,书法面貌各自独立,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而后崛起的新一代书家,现在年纪在古稀上下者,情况就复杂些,学识、技法水平参差不齐。时间过了30年,至今还屹立不倒者,就是临古有得,而且颇能读书作文,创新有支撑者。很多人凭借一己之聪明,“挟以小慧”,就要自我作古,踌躇满志地以为可以轻易比肩古人者,早已是明日黄花了。当年曾经“流派”蜂起、“主义”丛生,神州处处是山头儿,各领风骚一小片。现在,林林总总的“流派”、“主义”哪里去了呢?有多少“流派”、“主义”拿出了可让人信服的作品、获得了可持续的发展呢?脑袋里蹦出一个新点子,就以为是一套新理论;手头上试验一个新形式,就以为已经自成一家。如果因此而故步自封,则所谓的“新”,立刻就会变成旧;曾经让人耳目一新,马上就会被喜新厌旧。讲创新的人,往往援引金农为例。金农简直是“发明”了漆书,他没有见过简书,居然能写出如此独树一帜的字,确实是天才。然而,金农还有雄厚的汉隶基础,还是卓越的画家,还是卓越的诗人,如果没有人生境界的古朴纯粹,没有对形式的高度敏感,他漆书的味道,恐怕不是这样。他的古味,或者说“价值”、“意思”,正是深厚功力和超人天赋所孕育。后来学漆书者不少,只见过写得有点趣味的,却没见过写得有境界的。
与原创背道而驰的现象,莫过于跟风。跟风现象最烈者,前有“流行书风”(或称“泛碑学”),后有“新帖学”。“流行书风”以陌生作品为师法对象,以变形为主要创作手段,以美术化效果为旨趣,不少书法家是有成就的。而跟风者徒见成功之美,不问所致之由,照猫画虎,以变形为一切,也便索然无味。帖学的复兴大概是新时期书法发展最重要的成果,其核心内容是对笔法的再发现,其意义正在于剪除枝蔓,直取晋唐。从书法史看,每一次溯源经典都造就了新的辉煌。这次溯源,我们似乎也应该抱有预期。然而,转眼之间,蹑手蹑脚“绣”出来的伪帖学作品,就已经铺天盖地了。无论学碑学帖,学书甘作奴,作书就不能止步于书奴,这道理人人皆知。然而,为什么学碑学帖都会出现跟风现象呢?一言以蔽之,是因为急功近利。写出自己的风格、风神,可能需多年乃至终生的努力,现在为了入展、获奖而“只争朝夕”,入展、获奖才有名有利,否则,字写好了,胡子也白了,岂不是太亏了?精明的书法家才不会当那冤大头呢!由这种状态,就不难理解大展作品的精神苍白了。当代大展作品与古人作品相比,即便古人技术有未到处,也爽爽有一种风神,那是人的本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