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鹏: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2009年10月16日 13:29:52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诗与书,一个言“志”,一个“心”画,在表达思想、意志、情感的根本点上,达到了一致。诗的语句,以节奏为结构,在节奏中运动。有了节奏,诗的形式才有生命。书法也是有节奏的,“一波三折”中的“三折”就含有变化着的节奏。书法的一笔中可以有数不清的“折”。书法与诗,最深层的美可以归到节奏,但书法家写诗却不与诗的节奏同步。从黄庭坚的《李白忆旧游诗》、《花气熏人诗》、《经伏波神祠诗》的书法艺术中不能找到与诗的内容的“一致性”,并且也不可能找到诗书节奏的“一致性”。诗的节奏与书法的节奏独立自在,各自发挥特有的美质,合为完璧。书法家并不直接将诗的节奏融进书法,书法节奏因书法自身特点形成。书法家笔下的线条,一任自然运行,流露出来的情感、意境、黑白、节律,都与诗相通,与诗共鸣。诗的节奏、韵律从深层影响书法家的素质,所谓“潜移默化”。像“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我们从中体悟人生,游乐人生,却不能获得知识。书法家对所书写的文章、诗词理解得越多越好,但书法艺术不能给人知识。书法美纯粹抛开知识内容。
书法是不是一种文化?当然是。书法之所以成为文化现象,不是因为文字传达的内容。书法的历史,就其本质来说,应是书法风格的发展史,是为书法艺术纯粹性所决定的。有一种说法值得商榷,即认为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我疑心这个命题的提出,很大程度上出自对书法的挚爱以至偏爱。依我看,书法说到底是一门艺术,书法代表的韵律和构造的抽象的原则,可以启发和应用于绘画等艺术,但并不因其特殊性而高于其他艺术或凌驾于其他艺术之上。
(责任编辑: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