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鹏: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我疑心这个命题的提出……
书法的形式即内容
把书写的“素材”当做书法作品的内容,几乎是最常见的误解。书法有自身的形式和内容。倘若只以书写的文词为内容,书法岂不徒具外形?书法艺术的独立性到哪里去了?
把书法“素材”当做书法“内容”,在理论上是悖谬的,在实践上无益。有关书法艺术的“内容”,我们且从古人大量文字中寻找启示。历代书论,蔡邕《笔论》、李阳冰《上李大夫论古篆书》、韩愈《送高闲上人序》等,谈到书法的特征,某家某派的风格,有数不尽的比喻。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碑评》开头对几种魏碑的评价:“爨龙颜碑若轩辕古圣,端冕垂裳。《石门铭》若瑶岛散仙,骖鸾跨鹤。”其中论述书法造型的语言,仅止于比喻,而所有比喻仅止于书法艺术本身,没有一种比喻同书法作品的文词素材相关联。古人早就懂得书法艺术的独立性。
比之绘画,在绘画为形象者,在书法则为意象。绘画的形象性离不开再现;对书法而言,“形象性”的比喻仅是基于直觉的暗示。以我的认识,克莱夫·贝尔把艺术定义为“有意味的形式”,用来解释书法是恰当的。但书法艺术的“意味”要从它特定的形式去寻找,或者说书法特定的“形式”确定了特定的“意味”。“有意味的形式”能不能直接写出文词的意味?书法不能直接体现文章的哀乐。书法以点画形成自身的规律,无力体现作品的文词内容,绝非书法的“短处”,恰好是书法自有长处。《千字文》虽有韵而无诗意,张旭的《断千文》如急风骤雨,汪洋恣肆,不因《千字文》语言的魅力,只为张旭狂草的高度使然。同理,赵佶的真书《千字文》、草书《千字文》,都是真、草书法的极致,无关《千字文》内容。书法作为“有意味的形式”,不承担“阐释”文稿的任务。换一位作者书写,甚或本人再次书写,必定出现另一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