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着协:反对“潜规则” 桑玉柱伤了摄影人的心
2010年01月25日 14:25:42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答:从法律层面讲,摄影人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拍摄中一定要明确着作权的归属,合作作品也要明确约定各自行使权利的方式,避免因哥们儿义气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创作层面,我们在评价作品时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风光摄影会把“美”放在首位,而纪实摄影则讲求“真”,我们应追求真实,真实地记录真情实感。我们常说镜头是不会说谎的,如果你说瞎话了,你就是在欺骗未来、欺骗后人。同时,也不要为了得奖而“抄近道”,做出骗人骗己的事。
摄影不是获取名利的工具,这次事件,归根到底就是有“名利”二字在作怪。获奖,对于初学摄影的人是有鼓励、促进作用的,但如果一个人搞摄影几十年了还一味想着得奖的事儿,就很容易把自己拿“铁链子”拴死。
所谓“德艺双馨”,“德”在前,“艺”在后;所谓“创作”,“创”在先,“作”在后。我们应该多动脑子,走出自己的创新之路。模仿,在学习摄影的最初阶段是允许的,但不要在这个阶段停留太久,否则很难成为真正意义的摄影家。
(责任编辑: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