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杨晓阳的写意人物画
2009年11月20日 10:36:27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本文所属专题:杨晓阳艺术专栏
“写意”在 《 辞源 》 上总称为“宣曳书写,描摹心思”。它有两种辞条:一曰“表露心意”;一曰“写的方法”。“写意”是一种语体的形式,更是中国艺术精神表现的美学传统。早在二千多年前,那位孔圣人曾在他的《 周易系辞上 》 大谈“圣人立象以尽意。”另一位不甘寂寞的庄子在 《 秋风 》 中同样郑重强调:“书也,书不过悟;意也,意也所随,不可言传也。”事实上,不是故弄玄虚,所指的是大千世界所难囊括的艺术哲学。后来,锤嵘、司空图、严羽在他们留给后代的 《 诗品 》 、 《 沧浪诗话 》 大作中,提出了“言有尽而意无穷” 、“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艺术论调,实际上,己经将“写意”揽入传统文学怀中。
应当说,“写意”不是专门赐于艺术哲学享用,竟也成为绘画形式中艺术审美的品评标准。谢赫早在 《 古画品录 》 中提出“六法”之首的就是“气韵生动”,那就是要求人物画有生动的艺术形象,把描绘对象的神情风貌、性格特征、内心世界“写意”出来。五代荆浩 《 笔法记 》 中高喊“六要”标准,称曰:“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或”(用心意统帅用笔)。 朱景玄 《 唐朝名画录 》 将绘画分为“神、妙、能、逸”四品,宋黄休复唯恐世人不解,在他的《 益州名画录 》 中又作了进一步的解释“逸品‘笔简形具,意趣俱足’。”宋僧仲则作形象的比较曰:“工笔之笔,只貌其形;写意之法,盖遗形而取神耳。”由此可见,上述诸如此类的画论无非给我们两种印象:写意,一方面代表着中国画以意为先;另一方面又演化为简笔造型,即是将内美与外美合为一整体,成为东方绘画艺术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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