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真理与谎言·诡辩——驳斥徽州改为黄山市、拒绝恢复徽州与原省辖黄山市的几条理由
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建立黄山特区”,专家经过论证,认为发展黄山旅游必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首先要保护好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旅游。如何做到二者兼顾,专家们提出:扩大黄山管理局辖区,就近在黄山北大门(太平县)建立依托基地,把黄山管理机构、旅游设施、职工生活区迁出景区到基地上来,成立黄山市(黄山特区)由省政府直接领导,大力投资基地建设,避免景区出现城镇化,这样既能保护黄山,又能发展黄山旅游。以今天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这个决策极具科学预见性,非常英明,是一个科学论断,根本不存在所谓以太平的经济力量来拉动黄山旅游发展的问题,而是由安徽省政府这匹大马来拉动黄山的旅游业大发展。
另外,黄山风景区内的容量是有限的,要将游客的数量控制在一定的数量之内,而不是无限制的发展下去。在列入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名录后,更应竭尽全力保持它本身的自然原貌,维护它的真实性、完整性,能把黄山原状保存下来就是最大功绩,就是履行了《保护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公约》,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在太平建立依托基地,山上山下合为一体,不在景区内大搞人工建设。
在1987年撤销了徽州改(大)黄山市后,黄山管理局由省政府直辖改为市辖,原省辖黄山市改为市辖黄山区,市政府驻地改到屯溪,山上山下分而治之,黄山管理局(现黄山管委会)等大量机构和职工生活区仍在风景区内发展膨胀,所谓“大马”徽州屯溪的经济实力弱得很,当时连一个县级市的标准都不够,在建市后非但没有向黄山风景区投入一分钱,反而巧立名目、甚至利用职权源源不断地从黄山风景区内违规提取大量资金建设市政府驻地屯溪,并大搞形象工程,一个只有10万人口左右的市政府驻地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的居民根本享受不到市政建设的利益)竟建起了华东最大的音乐喷泉城市广场(世纪广场)以及体育馆、高尔夫球场、卡丁车场、规模很大的立体电影院等许多连年严重亏本的形象工程。为了在黄山景区内搞到更多资金,无视世界遗产保护公约,无视国家、地方法规和黄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的规定,在风景区内大搞开发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大量豪华宾馆、饭店、招待所,以得到更多利润(把大量的负担通过黄山门票、食宿费的大提价转嫁到游客身上),宾馆升级,工作人员又大大增加,于是又增加职工生活设施,游客和常住人口大量增加又使用水大大增加,于是大建水库,铺设供水管道,这种竭泽而渔,根本违背了可持续发展观,黄山风景区背上了(大)黄山市这个庞大机构和市政府驻地建设的沉重经济负担,根本不是什么大马拉大车,恰恰相反,游客容量有限的黄山小马怎么能经得起(大)黄山市的这种拉法?如此不堪重负,是对黄山世界遗产保护的严重威胁,也是对黄山世界遗产的社会公益性的严重挑战,是对广大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