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澎:宋庄及其象征
艺术商业化和艺术之间有点像水和舟的关系,商业之水可以载艺术之舟,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赞助艺术机制的国家,艺术家尤指自由艺术家的生存和创作,在很大程度上得依赖艺术商品化的途径,这也是近几年我在不违背独立批评和不取利的原则下,把主要精力用于和当地政府合作,努力建立一个良性艺术产业环境的原因。
从2005年开始,栗宪庭就开始担任宋庄美术馆的馆长。他尽量通过这个空间为当代艺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2009年9月,栗宪庭策划了宋庄“群落!群落!”艺术节,在回答“你现在自己界定应该是什么样的社会身份”的记者提他问时,他说他“ogqbtw$8)HmdMt&4M#LVX hoKRHmCCo?IE$bbf9_世纪在线有限公司自己是乡绅,有点像传统知识分子,儒家知识分子,退休了回到乡下,靠他的影响力帮助政府解决一些问题”[ix]。可是,他告诉人们:“我跟政府的合作不是组织意义上的,我又不是政府的某一个成员,我也不拿政府的工资,到现在我在美术馆当了四年馆长,一分钱也没拿,而且所有的展览都是我拉的钱,有时我自己还赔钱做酒会,请员工吃饭大多也是我自己掏腰包。”[x] 然而,这个时候的中国完全不具备滋润“乡绅”、“传统知识分子”、“儒家知识分子”的社会土壤,对传统角色与身份的联想完全不能代替对每天遭遇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事实上,栗宪庭电影基金组织的《北京独立电影论坛》和《中国记录片交流周》几乎是那些他曾经帮助和支持过的艺术家提供的资金赞助而得以举办的。最为矛盾的是,宋庄政府对当代艺术的支持建立在缺乏艺术和法律规则的行政手段的基础上,管理者对那些具有刺激性的艺术行为,经常采取压制和禁止,作为当代“乡绅”的栗宪庭对之也无能为力。2010年5月,“宋庄偶发艺术节”再次举办,可是,宋庄艺术促进会的管理者要求艺术家更换场地、取消裸体行为表演,同时修改海报中“不雅”的图片。结果,部分艺术家宣布退出活动。艺术家胡月朋这样表述了他的意见:“一切重蹈覆辙,四年前在宋庄上演过的‘行为艺术集体退出事件’今天再度发生,核心问题仍旧是‘管理’和‘审查’,还有二十几个警察和国保对艺术策划人轮番上演的软硬兼施手段。一套套法律、法规无孔不入,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随时随地可以把一个充满青春激情的文化活动捆得结结实实。这就是今天宋庄的不堪局面,令人不解,令现实变得日益平庸。令事态变得扭曲、压迫、消极、甚至是针锋相对。”
无论如何,直至2009年的基本统计事实是:宋庄有已有3000多艺术家,大多数仍然居住在小堡村。同时,这里也有基金、画廊、美术馆、拍卖机构、收藏家进驻。这里举办着各种各样的展览、学术会议以及与艺术相关的活动。其中包括电影论坛、音乐、文学交流。相应地,服务于艺术创作的商业和产业也随之发展[xii]。在描述早期的圆明园艺术家的历史的时候,栗宪庭将“圆明园”界定为一种追求自由的象征,这个象征意味着那些渴望自由的艺术家们(当然也包括那些朗诵诗歌和进行演出的年轻的文学家与音乐家)“在缺乏自由的大框架中追求一种小的个人空间”。他说“圆明园画家已经被社会所关注,它代表了一批不要官方职位的追求自由的艺术家,现在各地都有自由职业画家,但单个单个就不成为象征,而圆明园画家聚集后,就成为一种社会象征、一种社会新闻事件,通过它可以观照全国各地的同类现象。”[xiii] 以后,直到2006年左右的时间,栗宪庭还相信宋庄仍然还会像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巴黎那样为新艺术的产生提供条件[xiv]。不过,在一篇写于2010年关于宋庄艺术家的采访记录“北京的流浪画家”中,我们也能读到如此描绘宋庄艺术家的文字:
很难见到不被功名利禄荼毒的人了,许多许多的人不再将画画儿作为自己生命的载体,他们在孤独中盼望着功名利禄的来临。不出名你还会画画儿吗?没人回答这个问题。我又问,种地的是不是和你们画画儿的一样重要?我看见好几个人摇摇头。不太见那种为自己的生命去画画儿的人了,满眼里都是为理想而画画儿的哥们儿。唉,真是的!有一个人想割自己的耳朵,想学习凡高,人家凡高是自己的生命叫他割的,你的耳朵只是你的理想叫你割的,怎么一割耳朵就能成为凡高呢?这个人想想还是没割,现在他的耳朵还是很好,两边都挺着,在理想的路上走,画着他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