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输出当原味
不久前,我率团到一个欧洲国家举办馆藏版画展,有机会参观了该国的国家美术馆。在一个展厅,看到正在展出书法,颇惊喜,走近一看却傻了:这是书法?这是书法展?太不堪了吧!从展标得知作者是日本书法家。那书法之优劣姑且不论,不妨说说几件作品的“表现形式”吧!作品之一:从大到小排列二三十个“凤”字,又排列二三十个“凰”字,呈弧形交叉,作双翅腾飞状;作品二:从大到小排列几十个“龙”字,呈直线挺立半空,头大尾小,小到肉眼看不清为止;作品三:从大到小画了几十个龟状物,呈圆形排列,并露出一截尾巴,大概算是“龟”字了;作品四:大小不等写了近二十个篆体的“马”字,分布于四个部位,不明其意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书法,均不足观。更奇的是,那展览广告上分明标出该展由许多日本企业资助,有的还是国际性知名企业,但那展陈布置却出奇的简单、简陋,总共二十来件作品,连起码的托裱都没有,就直接把宣纸粘贴到墙上。总之,这是一个超出通常审美习惯的“书法展”,按照我们的评判标准,这并不是“书法”,至少不是值得拿出手展览的“书法”。然而,这个展览却偏偏以“书法”的名义,堂而皇之地在欧洲一个国家美术馆展出了。
不知为何,当时我的内心有一种莫名的难受。书法是我们的国粹,让别人如此作践,内心分明感到了一种伤害。但反躬自问,我们又有多少像样的书法展,拿出去到国际上进行展览了?我们一些书法家到国际上去“接轨”的书法,又是一些什么样的书法?别人在恶搞书法,难道我们的一些书法家不是在“恶搞”吗?
毫无疑问,文化输出是一个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书法作为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样式,是最应该“拿出去”的“拳头产品”,如何让世界认识中国书法,是我们的责任。这次我们带着上百幅浙江的版画到国外巡展,从作品到装裱、展陈都是一流的,引起了当地艺术界广泛的兴趣,好评如潮。在展览现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们展出的是书法艺术,那该如何?我不信会受到“冷遇”,从某种意义而言,对异国艺术家的好奇心、吸引力可能更大。
我也看到一些书法家到国外办展,但很多是以当代书法、抽象水墨的形态呈现的,很少有人拿着原汁原味的中国书法去展出。在心态上、姿态上总存在一些自信不足。当然也不乏书法家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去办大小不等的传统书法展,但大都是一种自发性行为,规模不大,影响有限,没有上升到国家文化输出战略的层面。当下,中国已经有了足够的经济实力推广传统文化,向世界弘扬我们的国粹,而书法则是传统文化的精髓,理应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看到一些不上档次的书法展在国际艺术舞台大行其道时,更应该去展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准,真正能够代表中国书法艺术精神的书法作品,以正中国书法的视听,还中国书法以本来面目。当我们拿着书法走出去时,大可不必降低书法的身段,正如人家的歌剧、芭蕾舞到中国来演出,断乎不会吸收秧歌、京剧的元素以迎合国人的需求一样,我们展示的应该是堂堂正正、原汁原味的传统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