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政治之间的法治之梦
世界上应该存在两种梦想,一种是因为高度的自由和自信,产生对遥远未来的构筑和憧憬;另一种是因为受到强烈的束缚和打击,在现实世界无法表达痛苦和愤懑,因此只能做梦,艺术就是梦想的一种方式。
余秋雨在《中国戏剧史》中慨叹:在中国元杂剧中,存在大量的公案戏,如《蝴蝶梦》、《灰阑记》、《合同文字》、《陈州粜米》等,这是因为中国人在原始的种族制度和封建官僚制度的双重困厄的现实中,没有公平,没有正义,说理无门,有冤难申,太多的压抑和委屈,只能通过艺术的方式表达、呈现。因此公案戏,是中国人“法治之梦”的艺术体现。这的确是不刊之论。
我倒是进一步想,其实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对中国人来说一直是缺乏公平正义的。我们常常把中国的封建时代和欧洲的中世纪相比,但是欧洲的教会专制和中国大一统的皇权加官僚专制相比起来,要松散和随意的多。近现代以来,中国普通百姓参加革命的积极性甚至激进性,唯有从这种极端的专制和黑暗中可以理解。汉代以后儒家的仁义学说,的确被历代知识精英所崇奉,但是权力拥有者中真正恪守仁政的屈指可数,大多数心目中惦记的还是江山永固、皇权万代,他们依傍更多的是法家一派——中国的法家有一个法的美名,但他们更多地是忙着为帝王将相出谋划策的,对百姓的苦楚并不关心。这种历史鲁迅先生将之概括为“想做奴隶而不得”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一个真正面向大众的法治,既需要个体的理性的自觉,也需要社会的历史自觉。没有个体的自觉,人们不会强烈认识到根本改变这种不公平世界的必要性。因此,2000多年的历史就像一个反复的大循环,成者王侯败者贼。没有社会的历史自觉,人们不可能认识到改变这种不公平世界的现实逻辑和规律,所以即使造反成功,也只好从旧的思想中寻找资源和动力,譬如李自成和洪秀全,其结果整个社会一仍旧贯。这个条件的具备必需一个包含了个体和社会双重觉醒的时代,对中国人而言这就是社会主义时代的来临。社会主义既包含了以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个体自觉的内容,也包含了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社会的历史自觉的内容。一个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现代中国的中国政治和社会革命,无论多么曲折和艰难,也是在一步步把中国引向更加光明的境地。如今在改革开放和和平建设的大潮中,这种历史的真相就显得轮廓更加鲜明和生动有力。
一个真正的法治的时代果然来临了,我们听得见这种宏大的声音响在回响。我们正在高度自由和自信的基础上,产生对遥远未来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