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读物”以“童书”面世
过分逐利让出版滑向娱乐化
出版应发掘传播优秀文化
出版的重要价值不仅体现在发现优秀文化,更在于通过出版行为,引导社会和大众的阅读方向,从而达到提升国民素质的目的。我国的出版前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对出版的文化追求与社会责任有过深刻阐述。韬奋先生在其名作《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一书中论述道:“如果因为顾到商业而对文化食粮的内容不加注意,那也是自杀政策。”创办中华书局的陆费逵在《书业商之修养》中说:“书业商的人格,可以算是最高尚、最宝贵的,也可以算得是最卑鄙、最龌龊的……如以诲淫诲盗的书籍,供献于世,则其比提刀杀人还要厉害。盖杀人不过一人,恶书之害,甚于洪水猛兽,不知害多少人。”此外,如创办过多家出版社的张静庐在《在出版界二十年》中主张:“钱是一切商业行为的总目标。然而,出版商人似乎还有比钱更重要的意义在这上面。以出版为手段而达到赚钱的目的和以出版为手段,而图实现其信念与目标而获得相当报酬者,其演出的方式相同,而其出发的动机完全两样。我们——一切的出版商人——都应该从这上面去体会,去领悟。”他还认为:“出版家的精神堕落,这趋势比以赚钱为目的更可怕、更可忧虑。”在西方世界,美国出版人格罗斯更诗意地指出:“编辑的工作是让一份快乐而健康的作品顺利在出版的世界里诞生。”“文化的前途有很大一部分是系于编辑人身上,正如同文化的前途要系于作者身上一样”。以上论述都印证了出版文化实在是出版工作中头等要事,它关系整个社会的醇善风气,影响公众的道德良知。优良的出版文化可以构筑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提升国民的文化素养,而一味以经济回报为导向的娱乐化出版,不仅危害读者的心灵,从长远看,戕害的是全社会的健康发展,最终出版业自身也难逃厄运。
文化是一国之精神支柱,是民族赖以发展的根基。文化有多个层次,生存、消闲与提升,不可偏废。在产业化过程中,出版者应该清楚,古往今来,出版业的核心价值和最高使命是发掘、传播优秀文化,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如果丢弃了文化追求,以娱乐和码洋为导向,许多匪夷所思的现象就会不断出现,道德随之沉沦,社会风气也将因之颓唐。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创造了再大的产值,远离了优秀文化和高尚情感的出版必将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从这个角度讲,所有优秀出版人都应该珍视自己的文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