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文化的人民主体与科学发展
以人民为文化主体,实现文化科学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文化领域的创造性运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要义。它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化的醒目坐标,决定了文化推进的性质与过程,并赋予这种文化推进新的人文光辉和理性精神。
以人民为主体,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文化艺术为人民服务路线,又融入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文化建设中,人民群众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客体,而是文化成果的享有者、创造者。并且不是被动享有,而是主动享有;不只是自发创造,更是自觉创造。这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丰富了文化为人民服务的内涵,拓展了人民群众享有文化、创造文化的领域,开创了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上共创共享的新格局。
这是文化上的又一次寻根。当前文化建设的一系列关键词,除了“以人民为中心”“贴近群众”这些显性要求,像“重心下移”“扩大消费”“降低门槛”“放宽准入”等,也都贯穿着以人民为主体的深层逻辑。
以人民为主体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将计划经济时期完全由政府掌控的文化资源尽可能交还社会、民间、市场,政府则由办文化转向管文化,由此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文化回归:
还文化于社会。文化体制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文化领域“自说自唱”的自我隔绝状态,文化阵容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广泛的社会力量融为一体,文化建设由部门行为扩展为社会行为,兴办文化的许多权力回归社会,加强了文化建设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重塑了文化建设队伍的结构和战斗力。社会各界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社会资金涌入文化产业,越来越多的民众成为公益文化活动的骨干,或者成为文化产业的创业者,一举改变了在文化建设上政府独木难支的窘境。而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则是要打造新型市场主体,虽然国有文化企业与社会资本一般是相对概念,但进入市场环境就是进入了社会环境,实际上也可以视之为广义的社会力量,正如同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语境中,“单位人”已经更多地具有“社会人”的身份。
还文化于民间。这是放鱼入水、放鸟归林,因为文化从来就是生于民间,死于庙堂。这些年来,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保护呈现全民参与的态势,这些文化也越来越发挥深刻的作用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提升了他们的文化生活质量和工作质量,激发了文化创造力。特别是把非遗保护与城市社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使之融入当代、融入民众、融入生活,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同时也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生命力。
还文化于公民和消费者。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对提出,这种兼顾人民群众不同需求的做法,本身就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是政府的第一责任。在政府主导下,蓬勃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让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主动,充分释放文化能量,而满足公民丰富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则需要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实现。并且,文化产品和服务经由消费者自我选择甚至是个性选择,接受的效果也最好。因此,从一定的角度说,企业有市场观念,也就是有群众观念,文化企业真正走进了市场,也就走进了大众生活。
把人民作为文化主体,大众情怀进入文化建设优先考量的价值层面,这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的与时俱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进一步突显了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一直强调的公民的文化权利和责任,从法制的维度强化了人民的文化地位。而执政为民理念的不断深化,则把以人民为文化主体当做天经地义的执政伦理。由此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人民群众共创共享的道路。
文化上的科学发展,是要统筹协调文化建设的各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处理好重大文化关系,实现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一种新的文化发展观。党的十六大以后提出“四位一体”,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推进;十七大又提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开创文化建设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为实现文化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并且提出作为强国的综合性目标,在加快文化发展的同时注意到发展的质量。由此可以看出在文化认识上有一个清晰的演进脉络:从重视文化发展,到加快文化发展,再到努力实现文化的科学发展。这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时代特征在文化建设上的典型体现。在迅猛崛起中求稳健、在纵横折冲中有内敛,这标志着文化建设在心态上与战略上的成熟。
在文化建设中,把人民作为主体和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了目标与途径的统一,方向与方式的统一。人的全面发展要靠文化的科学发展作为基础,文化的科学发展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
科学发展的基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运用于文化建设更表现出独特的辩证智慧。它对种种文化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对一些偏颇的防范和矫正,目的是要寻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从更深层次看,则是警惕在人民大众文化利益上的价值失衡。
首先是统筹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关系。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对文化建设的意义突出表现为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角度强调了文化建设的意义,唤起全社会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没有文化的发展,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文化建设只有把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首要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在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文化自身的发展。文化要以自己的科学发展,来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文化在这个时代脱颖而出,很大程度是适逢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文化从来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在以高能耗、高污染为代价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更要加大发展中的文化投入。这构成了文化发展的大机遇。
还要统筹文化建设自身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处理好一些重大文化关系:
统筹改革与发展。文化改革关系到能不能在文化建设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的热情,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化改革还关系到文化能不能理顺自身的体制和机制,具备科学发展的能力。旧的文化体制机制是横亘在文化科学发展道路上的突出障碍,只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才会有文化的科学发展,才能最终实现文化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作用。
统筹事业与产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是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战略。公益性文化事业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为特征、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的服务体系,突出均等服务和便利服务,让公共文化的阳光普惠到每一位公民的身上;经营性文化产业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朝着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统筹繁荣与管理。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是文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一方面以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用文化陶冶人、激励人、慰藉人,增强人们内心世界的丰富感,营造他们的安宁感和幸福感,涵养和激发人们的创造力;一方面加强管理,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的途径和方法,法律规范、行政监督、公众自律、社会教育、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统筹城市与乡村。在文化建设中,统筹城乡与统筹区域不可分割。具体说,就是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将“三下乡”等活动经常化,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则是从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出发,形成东中西部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在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同时,加快文化产业特色县、镇、街、村建设。
统筹国际与国内。从丰富我国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各国人民心灵沟通与和谐相处出发,更加自觉地将中国文化建设放在国内与国外相互贯通的开放空间里来思考和布局,以和谐文化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构建和谐世界,以维护各国文化的独立性来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并且把提升国家软实力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结合起来。统筹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双管齐下;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翼推进。
以科学发展的方式确保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由此实现文化的持续发展和繁荣,推动文化富国从文化富民开始,文化立国从文化立人开始,这将是中国开创的文化强国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