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画家书法”说到“画家卖字”
眼下书画圈内有“画家字”和“文人字”之说,持此说者言之凿凿,并旁征博引,举例证明它们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反对此说者认为书法就是书法,不要搞一些新名堂,人为地分什么“画家书法”、“文人书法”或者是什么“将军书法”、“企业家书法”,如此玩弄花样,只能混淆书法艺术的本质概念,乃至降低书法应有的艺术品位。两种意见相持不下,莫衷一是。对此言论,我认为颇值得有识之士作些理性思考。
其实,作为两门古老的传统艺术,“书画同源”、“书画一家”本是书画界由来已久的共识,“以书入画”、“书画互为”更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书法在绘画艺术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美学价值与学术意义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的确如此,翻开一部中国书画史,远的不说,单说近现代的四位国画巨擘吴昌硕、齐白石、黄宾虹、潘天寿,就其书法造诣与社会影响而言,哪一位不是世所公认的大书法家?甚至有的还是非常了不起的篆刻家和诗人。当年潘天寿先生课徒时,曾要求弟子不说达到“诗书画印”四绝,起码也要做到“四能”(大意如此)。眼下无论是书写工具,还是信息搜集,乃至展览交游,都已今非昔比。可为什么能画者多不善书,或善书者多不会画?抛开时代背景、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个人天赋诸多因素不谈,窃以为,当今书画界最缺的不是金钱,也不是人才,而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文化意识。不是吗,某些号称“学者型”的画家,画画得尚可,再看题款实在是不敢恭维。有人称,当今画坛70岁以下画家群体中,不能题款或题不好款者不少。更有甚者,书法了无功力,却偏偏喜欢在画面上横涂竖抹洋洋洒洒“龙飞凤舞”一番,其效果如何自然是可想而知了。确实,好的题款,作为绘画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之效;拙劣的题款,不仅不会锦上添花,反而会破坏画面原有的整体美感。如果用“画家字”来搪塞,就是找理由掩盖书法功力欠缺与才情不足。画家笔下的书法自然有其逸兴草草、天真烂漫之处,一些画史上留名的画家,书法对后人的影响巨大。如赵佶的“瘦金书”、米芾的“刷字”、金农的“漆书”、郑燮乱石铺街的“六分半书”,以及近代吴昌硕写的“石鼓文”、齐白石古拙朴茂的大篆,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谁敢说他们的书法仅仅是“画家字”?
近闻,在京津江浙,川陕岭南等地,不乏有些名头的画家,现在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卖画,开始卖字了!在拍卖会及画廊中,当代画坛名角的书作,已是屡见不鲜。“画家卖字”不是不可以,就市场规则而言,有买有卖实属正常。而且公允讲,某些画家的字虽说不能与那些丹青留名、书画俱佳的大师比肩,但字里行间写得还是中规中矩、有模有样的。但也有一些画家,画得还是不错的,其书法水平实在不敢恭维,起码与其绘艺比较相差甚远!将自己的涂鸦之作抛向市场,而且有的价位都超过了专业的书家。这是否反映了当下书画市场“舍本逐名”的浮躁之风!
其实,画家卖画也好,卖字也好,关键是要把精美的上乘之作献给社会和收藏者,真正让藏家感觉到“物有所值”或“物超所值”。试想,假若是一条味道鲜美的鱼,你是选择鱼鳞呢,还是选择鱼肉,我想答案不言自明。同样,我想有眼光与实力的收藏家,要收藏也会收藏画家“看家本领”的东西,而不是“舍鱼肉而去取鱼鳞”,放着一流的画作不做选择,而去收藏那些水准难判的所谓“画家书法”!
文/杨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