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品的“天价”和“平价”
在现今的社会环境中,如果再来用什么“艺术是无价”之类的观点否认艺术品的商品属性无疑是很荒唐的。只要有市场需求,艺术品就必然会以市场价格的方式体现出它的经济价值属性,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我们本不必讳言之。艺术家也是生活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的具体的人,我们毫无理由要求艺术家一方面作为社会经济交往中与其他经济人一样遵照经济规律行事,另一方面又去抹杀艺术家作为经济交往的“产品”的艺术作品的市场属性。这样的逻辑对艺术家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们一味地空喊什么“艺术是纯精神的”“艺术是无价的”,那么你能要求艺术家工作室的房东也因为“艺术是无价的”,所以他的房子也是“无价”的吗?进而,艺术家去市场买菜,也可以要求菜农卖的菜也是“无价”的吗?所以,承认艺术品的商品属性和价值规律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前提。
有人又会搬出一个更为极端的假设:“假设艺术家的基本生活支出根本就不依靠出售作品来获取”,那么在这个前提下,艺术是不是就是“纯粹”的呢?而根据我的个人经验来看,“不以出售作品来生活”的艺术家朋友倒也有几个,但是人的任何社会性活动都是期望得到别人认可的,所以即使是“不以出售作品来生活”的艺术家在期望其作品得到社会认可的过程中,也是会把市场价格作为他的艺术活动社会回报的重要指标来看待的。
更为详细的叙述在我早前的文章《“买得起的艺术”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假设》中已经有了充分的展开,这里只是再补充一个浅显的道理:正是在上述的“艺术品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商品,其价格也必须要符合经济规律”前提下,我认为无论是艺术品的“天价”,还是艺术品的“平价”,都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
先来说说艺术品的“天价”逻辑。这个“天价”的逻辑思路实际上是艺术“无价论”的另一种体现,它也是假设了艺术品是一种超然的纯精神产品,所以其价格上涨到什么程度都不为过。而另一方面,这种不断期待艺术品价格上涨的心态是以经济大环境的“利好”消息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它是把艺术品价格所依附的整体经济环境假设为一种“无菌、真空”,同时又不断利好的状态中。在这种逻辑推演中,不断上涨的价格会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到这个市场中,而更多的、持续不断进入的资金又是艺术品价格得以不断上涨的保证。所以,这在本质上是一个循环论证的过程,而这个不断自我循环的逻辑过程又是建立在一个不断传来“利好”消息的假设前提下: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繁荣、银行信贷资金持续宽松,等等。但是,实际上呢,这些在现实中都能为现实吗?所以,在现实中,任何一种非“利好”的因素,都会导致这个不符合一般经济规律的“内循环”逻辑破产。这也就是说,艺术品市场不是一个超然的、独立的市场逻辑。那么,它在依附大面的整体经济环境时,也就必须要遵循一般的经济规律。而一般的经济规律是:市场的“变化”状态恰恰是常态,由此,我们可以说,艺术品的“天价”逻辑所依据的一路利好的前提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再来说说艺术品的“平价”逻辑。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这个艺术品“平价”的提出就不是意味着一种“合理的价格”,而实际上,不管是在它的宣传的“理念”中,还是在实际的操作中,都更接近于“低价”的概念。搞清楚这个实质之后,我们基本上就可以作出判断,低价预期式的“平价”理论的提出,实际上是建立在与“天价”理论相反的“利空”心理基础上,也是艺术“无价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所谓“利空”就是一种价格不断下跌的心理预期,这与“平价”理论所依据的那个“合理的价格”逻辑假设恰恰是相反的。因为姑且不说在一个以自由经济为主体的市场形态中,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市场价格是不可能被任何人所主观设定为“合理”的;仅就“平价”理论所预设的那个“理想”的平价消费主体——“群众”这一模糊的身份定义来看,显然在这个理论中,它是把这个“群众”的概念与“天价”消费主体——富人截然对立起来了。这个假设性理论的道德前提是,富人所具备的贪婪、投机、不择手段等这些人性之恶在“群众”那里是不存在的,“群众”是一群被预设之后的“天使”消费者。在他们身上,保有了知足而乐、消费纯粹等这些人性的美好品行。所以,所谓“平价”理论所依据的前提就是:那些在“平价”市场消费了艺术品的“群众”,他们持有艺术品的根本是不带有任何金融投资的目的,而是为了满足纯粹的“艺术欣赏”动机。我们不妨冷静地想一下,这个前提逻辑能成立吗?既然那些投资资金早已与其个人的生活品质无关了的“富人”都不能做到“纯粹性”地消费艺术品,那么我们怎么可以寄希望于那些投资资金直接影响到其个人生活品质的“群众”们在消费这些与物质生活无关的艺术品的时候,其动机那么的纯粹与超然呢?!所以,但凡是带有投资或投机心理的市场经济行为,当其处于一个价格可以不断低廉的心理预期中的时候,是不可能停留在一个所谓的“合理”价格水平上的。而在一个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逻辑中,买家在投资预期的心理驱使下,就会产生市场需求,既然有了市场需求,我们就无法要求卖家去遵循什么“平价”的道德标准。反之,如果卖家的产品在没有什么价格增值的前提下,我们同样也无法要求买家按照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平价”约定去购买艺术品。所以,这个违背了一般经济规律的所谓艺术品“平价”理论,不但无助于建立一个普通“群众”能买得起艺术品的“平价”艺术品市场,反而会助长那些潜在的艺术品消费者的“捡漏”式的变态消费心理。长期来看,这对于建立一个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理性的艺术品市场是不利的。
最后顺便再说一点与前一段时间艺术品市场中那些看似合理的“利好”逻辑。有一种理论是,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会迫使那些投机性的“热钱”在寻找出路的前提下进入到艺术品市场中。这个理论看起来天衣无缝,合情合理,但是我们有没有想到其中的一个天大的逻辑漏洞就是:它假设了事先真的是有那么一笔以真实货币形式体现的“钱”的存在。我们为什么没有转而想一想,再大的房地产商,有几个人是在用自己的“钱”去做投资的呢?那么这个本质上是概念性的“资金”是利好的前提下是可以顺利变成真实的货币形式的“钱”,但是市场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则是无法完成这个转化过程的。那么,我的结论就是,那些没有在房地产市场中赚到的“钱”,即使是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前提下,也是无法被投入到艺术品市场中的。所以,这个理论之所以能够广泛流行,无非是那些做局者为了天价逻辑能够得以延续而制造出来的一条“利好”消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