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而来的翡翠手镯十足的假货
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画家沈女士,最近发现自己上当了:2011年春拍会上,她从南京十竹斋拍卖公司花了将近24万元拍回的一件清代翡翠手镯,戴了半年多,把玩很喜欢,经朋友提醒,拿去一家机构检验,原来这宝贝并不是古董,而是十足的假货。一件劣质品是如何变身“清·翠手镯”的?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一些拍卖行与造假者合作引人上钩的“高招”。
瞒天过海
用现代工艺制作“假古董”
近年来,类似沈女士遭遇的拍卖纠纷并不少见。然而,能将十足的劣质品“一拍”而身价千倍的却不多见。况且,竞拍的还是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画家。
沈女士对记者说,出于对翡翠的喜爱,加上近年来翡翠投资行情的火爆,她此后又从其他古玩卖家手中购买了数件翡翠首饰。由于朋友的提醒,她将这些翡翠首饰送到了珠宝鉴定中心,鉴定下来果然一些有问题。但出乎意料的是,问题最大的竟然是那件从拍卖行拍回来的宝贝“清·翠手镯”。
鉴定证书显示,这件所谓的古董A货翡翠,不仅不是古董,还是处理品。“是行业上俗称的‘B+C’货,经过充胶和着色处理过的。”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南京大学珠宝产品质量检验站专家张学云说。
“这是典型的现代物理化学技术,就此推断手镯年代不会太久。”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主任朱德茂如是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造假者选取普通的翡翠底料打磨成手镯,经强酸浸泡一段时间,可以泡掉天然的杂质;然后在空隙中加入透明的“胶”,使其质地通透;再通过热处理、人工上色,手镯就有了黄、绿两种颜色。如此这般,一个普通的灰白底色的手镯,就变成了A货手镯。
无中生有
以精美宣传“引人入胜”
据了解,2004年,经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权,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成立。
在沈女士提供的十竹斋2011年春拍图录上,记者看到了这件拍号140的“清·翠手镯”,图录上描述这件拍品为“翡翠手镯,圆形,玉质晶莹,含黄、绿两色,色彩浓艳,青翠欲滴。”拍卖底价为5万至7万元。
除了规定程序的分发图录、媒体宣传之外,针对特定的拍品,拍卖公司会在前期找一些专家写论文肯定其艺术地位,或请专家就某一拍品在网上展开激烈讨论,或私下对意向购买者拍胸脯担保等等。
沈女士丈夫向记者描述了那天拍卖的情况。“我和爱人搞书画收藏已有三十多年,与十竹斋合作也有近十年。2011年的春拍是第一次涉足翡翠制品领域。当天拍这件手镯的还有两对夫妻,因为妻子喜欢,我就一路举牌,最终以21万元的价格拍下,加上付给拍卖行的佣金,共计花费近24万元。当时发现‘清·翠手镯’没有证书,十竹斋的肖经理向我保证,来源很可靠。出于信任,就没有放在心上。”
明修栈道
借拍卖规则逃避责任
得知是赝品的沈女士大吃一惊,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然而拍卖行拒绝了她,理由是《拍卖规则》上写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买家发现拍品有假找上门来,拍卖公司先表示联系买家进行协调;看拖不过去就拿出《拍卖规则》做挡箭牌。称本公司有权决定,通过拍卖品图录、新闻媒体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品作任何内容说明或评价等,其所有解释都在表明一点,拍卖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告诉记者,之所以有这样“不保真不担责”条例的出现,原因主要还在于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难以认定,尤其是古玩,专家意见往往难以统一,真假缺少标准。但不可否认,一些行业内的害群之马在利用免责条例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做掩护。
沈女士一再要求,拍卖行能否提供卖家相关信息,由她自己找卖家进行索赔。十竹斋拍卖公司却表示,“本公司有义务保护委托人的秘密。” 沈女士说,翡翠有国家标准,能够检测出真伪,拍卖行拒不退款,又不提供卖方信息。“这是不是知假售假,与造假者沆瀣一气?”
北京博观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巴经理认为,免责条款只适用于那些难以辨明真伪的范畴。翡翠等珠宝类制品既然有国家标准,是能够而且应当保真的,此时再提免责条款,就有滥用之嫌。
由于忍无可忍,沈女士表示,为了讨回公道,她决定起诉十竹斋。
>>>回应
十竹斋拍卖行:
卖家说暂时没钱退
记者昨天就该翡翠拍卖纠纷联系了十竹斋拍卖行陈总,陈总表示这件事情不是他直接负责的,建议联系负责该翡翠拍卖的肖兵,并让肖兵给记者打电话,但记者联系肖兵时,其电话已关机。另据十竹斋拍卖行办公室吴斌介绍,对于沈女士要起诉十竹斋,他表示还没有接到这方面通知,但关于翡翠纠纷,他说是有这么回事。之前他们已经进行了调解,也愿意退回买家的佣金,拍卖这件翡翠的委托方也承认是他卖的,但是委托方拍卖翡翠的钱已经用掉了,现在没有钱还,表示等拍了别的东西,有了钱再还,但买家不接受这个条件,认为既然拍了“假古董”就应该全额退款。吴斌称,拍卖行只是中介机构,钱在委托方手里,他们只能退回佣金。关于这件拍品没有证书一事,他说开始拍是没有证书,因为翡翠就几件,根据款式肉眼判断,并未经过检测,该拍品起拍价只有5万。
关于联系卖家要求退货而拍卖行拒绝了买家的说法,吴斌解释,拍卖行并非拒绝,只是卖家开始不愿谈,认为东西已经卖出去了,现在卖家也愿意退钱,但说暂时没有钱。吴斌说,拍卖有两天预展,买过东西还有一个月的付款期,而现在已经过了半年多,联系卖家还钱确有麻烦。既然走司法程序,那就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记者常芬
>>>视点
艺术品收藏投资
为何“步步惊心”?
近年来,关于艺术品收藏投资的负面新闻不绝于耳,无论是在画廊市场还是在拍卖市场,制假、拍假、鉴假的事件时有发生,买家吃亏上当的故事更是层出不穷。为何这一行业频频陷入舆论漩涡?藏家如何修炼才能不被浮云遮望眼? 中国收藏家协会特邀顾问、江苏省收藏家协会会长徐湖平表示,如今的艺术品收藏和拍卖市场用四个字概括乱象混生,围绕这个行业的人与机构都正遭遇着空前的诚信危机:
首先,专家靠不住。从“金缕玉衣”到“汉代玉凳”,如此惊天骗局中涉及的专家往往都是权威,然而为何普通人都具备的常识这些专家却“浑然不觉”?答案不言而喻;其次,证书靠不住。收费的艺术品鉴定证书已经泛滥成灾,一些鉴定机构、鉴定中心为了能够收取费用,一般都鼓励文物、艺术品收藏者、投资人开鉴定证书,然而真伪却无法保证;第三,拍卖公司靠不住。从私人古玩商手中买东西不靠谱很正常,理应相对比较稳妥的拍卖行、画廊却也屡次身陷假拍、拍假的风波,令投资收藏者越发无所适从。
什么都不靠谱,一个不当心就只能认栽。为何在艺术品收藏投资领域陷阱频现、步步惊心?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认为,艺术品市场惊人的利益、不断涌现的财富神话无疑是重要原因。
中国的古董收藏业由来已久,从清代起已逐渐形成了一种收藏看眼力,买到赝品自认倒霉的潜规则。然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的今天,艺术品拍卖市场上的乱象纷争过后,制假机构、拍卖公司、鉴定“专家”却为何安然无恙?
业内人士分析,根本原因还在于他们手中都不缺少“挡箭牌”。不仅各大拍卖行自行制订的拍卖规则充斥着自我保护的霸王条款,现行《拍卖法》第61条“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更成为拍卖公司逃脱责任的“免死金牌”。同时,拍卖法又明确指出,拍卖公司有权保护委托人信息。这意味着,拍卖公司可以拒绝提供赝品的来源,保护了造假者不被曝光。而鉴定专家的“挡箭牌”则是“专家的鉴定结果只代表个人学术观点,看错了东西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刘尚勇认为,当行业法律法规不甚完善的时候,行业自律非常重要。一些知假拍假的拍卖公司不可能长久,其竞争力只会日益衰减,而负责任、讲诚信的拍卖公司都会爱惜自己的名誉,把好自己手中的这道关。
徐湖平等相关专家则认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仅呼吁从业者严格自律是无济于事的。解决的根本还在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细化。据新华社
新闻链接
关于十竹斋拍卖行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有相关网页显示,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是从事综合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专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网页介绍称,“十竹斋”是文物艺术界的老字号,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为了进一步扩大老字号的影响力,为其不断注入时代色彩,经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权将“十竹斋”作为拍卖公司的企业名称。
网页上显示的公司网址为http://www.szz025.com。记者尝试登录了一下,结果显示该网站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