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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拍和拍假成为两大毒瘤 艺术品市场步步惊心

2011年11月21日 11:24:43  来源:南方日报

艺术品市场的火爆的同时,也曝出了很多乌龙。据媒介体报道,2008年,一位藏家花200多万元买下“吴冠中作品”《池塘》,后经鉴定为伪作。收藏家把拍行和卖家告上法庭。但结果是由于不能证实拍行及卖家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法院驳回原告诉求;今年9月15日,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首届研修班的10名学生联名举报去年7280万元拍出的徐悲鸿油画《人体·蒋碧薇女士》为他们的课堂习作,模特乃一个农村女孩,不是徐悲鸿夫人蒋碧薇,但这幅油画由徐悲鸿长子鉴定;商人谢根荣找人自制“金缕玉衣”,10年前被5个“泰斗级”专家指为“出土真品”,估价24亿,但今年东窗事发;2005年,一件大执壶入藏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杭州市政府奖励“壶王”的捐赠者1500万元,今年8月,媒体爆出故宫(微博)博物院陶瓷专家杨静荣公开质疑“壶王”为赝品,一位民间艺人宣称自己有这类产品大概30个。

国内的艺术品市场上有哪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藏家入市时需要具备哪些素质,笔者为此进行走访调查。

目前,国内艺术品市杨分为画廊和拍卖两个市场。据相关资料统计,国内拍卖公司已超过百家,画廊则更多。一般来说,拍卖市场多买卖成名艺术品,而画廊市场则一般以当代字画为主。在交易时,买方或参考艺术品经纪人的意见,或直接依据自己判断购买,交易时,卖方还可为该艺术品提供某机构或相关专家出具的鉴定书。笔者走访清远一些艺术品店时发现,艺术品店在售出相关艺术品后,最多只能提供相关专家的鉴定,仅此而已。“现在没有专业的鉴定机构,只能相信专家了。”但是,专家真的可靠吗?最近爆出的一系列艺术品市场乌龙事件似乎捅破了专家这层神秘的窗户纸。据相关媒体报道,无论是在画廊市场还是在拍卖市场,“假拍”和“拍假”事件都时有发生。“先是将赝品假装拍卖,造成赝品已被市场承认的假象,再第二次把赝品拍卖出去。‘假拍’和‘拍假’已经成为拍卖市场的两颗毒瘤。”清远某艺术品店老板表示,为了给“假拍”和“拍假”加上可信度,卖家或经纪人还会请所谓的鉴定专家,有些专家甚至是外行,且鉴定行为实则已经成为一种交易行为。

南京艺术学院教授、着名美术评论家李小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相当不可取,因为拍卖行是企业,追逐的是利润最大化,鉴定结果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而在发达国家,一级市场是画廊,画家本人不卖画,而拍卖行是建立在画廊基础上的二级市场。而中国则正好相反,整个市场都围绕着拍卖行转。如果为了追求利益,鉴定方收好处开绿灯、拍卖行草草开拍,法律又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乱象的出现也就在情理之中。

那么,对于艺术品的售假行为,是否可以追究售假者的责任?笔者在《拍卖法》第61条找到相关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对于拍卖风险全部由买家承担。质疑者认为,拍卖业是个交易行为,买家应该承担的只是和股市中买低或买高的价格风险,而不是拍品真假的风险,难道买到赝品,只能怪自己倒霉,却没有任何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买家买了假画,会不会只能把假的说成真的,再找机会脱手?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法律专家曾对此做出解释,认为这条规则是有法理依据的,免责条款完全符合国际通行的规则。对拍卖行的鉴定错误无法用法律来调整,除非“鉴定人在鉴定前明知委托人制假售假并与之同谋”构成诈骗罪,实践中恰恰很难证明鉴定人的主观方面是否有这样的“故意”。该名专家表示,其实,拍卖人、委托人也没有能力证明艺术品的真伪。文物及艺术品具有不能完全复制的唯一性,其质量也难以找到可比的标准,其真伪、瑕疵的判定则只能靠鉴定专家,然而,专家也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而难以有一个客观的、量化的标准。

在国外,笔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国外的拍卖公司如果碰到有专家证明顾客买的是假货,那么公司经过考证后会给顾客退货。

目前,国家对拍卖业有明确的管理,商务部门及文物局是相关行政管理单位。但是,目前文物行政部门不负责对文物拍卖标的出具真伪鉴别证明或价格评估证明,且对民间鉴定机构的成立不进行审批。笔者了解到,国家文物部门及各省文物行政部门都有一个文物鉴定委员会,但主要是为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和博物馆馆藏文物征集、保护等工作进行鉴定咨询服务;同时对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文物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复核。但他们均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未经国家文物局许可,也不得以国家鉴定委员会委员身份从事文物鉴定或开具鉴定证书。国家鉴定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从事与公共利益无关的鉴定。至于一些专家离开了单位,出去走穴是个人的事情,责任应由个人自负。有学者建议,文物鉴定也应该像医生、教师、律师一样,建立专业的资质认证体系,改变现在谁都可以自封专家的现状。现在,鉴定企业只要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就可以开业。有的则挂靠在某某协会、某某高校之下,还有的私人既不具备相应条件又未经过审批,同样开展鉴定业务。这些组织的鉴定可信度可想而知。

虽然现状堪忧,但也有好的消息传来。今年6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承诺不拍卖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被盗或非法出境的国家文物,也不从事经营性鉴定业务、不知假拍假、不以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坚决杜绝“假拍”行为等等。专家认为,这是拍卖行业寻求良性发展的主动之举,虽然自律并不能包治百病。实际上,成立一个第三方的“权威鉴定机构”是十分困难的。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拍卖行只能做到尽可能提供准确的鉴定、估价,来帮助买家选择优良的拍品,但并不能做到万无一失。拍卖公司的运作和发展靠的是自己的信誉。按照市场原则,那些信誉好、拍品货真价实的拍卖行会存活下来。

面对国内艺术品市场无权威鉴定、鱼目混珠的情况,有专家建议,可从法律角度引入一条“万能规则”——“追续权”。通俗来说,就是艺术品作者及其继承人,从其作品的公开拍卖或经由一名商人出售其作品的价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相当于版权费)的权利。艺术品所有人能从该条款中获利。从另一方面来看,追续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促进艺术品市场公开化、透明化。以英国为例,按照追续权,艺术家有权要求“任何市场从业人员”(卖方、买方、中间人、卖场、画廊、经销商)提供保障版权费所必需的信息,这就减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可以极大地减少赝品流通的可能性。

由于中国艺术品市场未形成一定的行业标准,相关的行业制度和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专家建议,想要入市艺术品市场的人,要积累自身关于艺术品相关的学识,可请教相关懂得专业理论知识以及从业经验和有成功案例的人,其次,要重视卖家的个人品质或市场信誉,选择诚信好的卖家进行交易。

(责任编辑: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