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网站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摄影 > 摄影资讯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召开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高洁慧/文
2015年06月09日 11:23:28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6月6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副司长汤兆志,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权益副主任暴淑艳,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顾立群,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宋明昌、李玉光、王郑生、于云天、陈小波、解海龙,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主任刘宇,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101名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代表出席大会。李前光主持大会。

阎晓宏高度评价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工作。他指出,本次会议是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后的首次会议,对于推动摄影事业发展和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他充分肯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建立摄影著作权保护机制、积极参与《著作权法》修订、与教科书出版机构签订摄影作品使用付酬协议、推出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和交易项目等方面所做的开拓性工作和取得的可喜成绩,并希望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再接再厉,紧紧团结广大摄影家,积极适应社会变革、承担社会责任,担负起全面保护摄影著作权的使命,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暴淑艳表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换届以来,在延伸服务手臂,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方面的成功探索与实践,给协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手段,为推动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与运用,促进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中国文联其他艺术门类的权益保护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会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设立在全国各地、各行业的第一批50个首席代表处颁发牌匾。2015年初,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为更好地维护摄影家权益,发挥集体管理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启动了设立首席代表工程,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摄协和全国性行业摄影协会设立首席代表处,在全国各地市级城市设立首席代表。第一批首席代表处启动,标志着该协会的服务开始向全国各地、各行业延伸。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了首席代表的主要职责:一是发展会员,使广大摄影家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和作品有序传播;二是拓展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三是举办摄影展览、讲座,开展各种摄影活动。目前,各省级行政区和重要产业行业摄协首席代表处的设立以及主任、副主任的聘任程序已经基本完成,各地市级城市的首席代表聘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自成立以来,把著作权集体管理作为工作的“重头戏”,在推进对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支付稿酬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中国历史最悠久、出版教科书数量最多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签署了《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终结了教科书不向摄影家付酬的历史;推出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也进一步完善了艺术品交易规则,对摄影史上长期以来“摄影原作”概念模糊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通过网站建立作品使用查询系统公布已付酬的作品、查找会员作品登记档案、依靠媒体发布信息寻找作者、查阅新华社中国图片档案馆馆藏资料、求助于老一辈资深编辑等措施努力寻找作品权益人。针对部分教科书使用作品权利人无法寻找的情况,本次会议上,全体代表一致通过采取国际通行的“一揽子许可+模糊分配法”,从积压多年的不明权利人稿酬中支出100万元,向会员摄影家分配。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制定相关细则,报国家有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有关费用调整等事项,更替和增补了10名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理事。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全国性摄影团体和著名摄影家发起,经国家版权局同意,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及非营利性组织。自2008年成立以来,为提高和维护摄影家的权益,积极向国家立法机关建议修改《著作权法》;开创了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的版税支付,终结了中国摄影家长期得不到教科书稿酬的历史;推出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进一步完善了艺术品交易规则,破解了摄影版权史上长期以来“摄影原作”概念模糊的困惑。

(责任编辑:易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