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全国摄影大展将复审评选结果
2013年06月26日 10:57:22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因公示期间发现个别评委有不当行为,部分参评作品存在用他人名义投稿参评、与征集内容不符等违反征稿启事规定的情况,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南京市高淳区文联经研究,决定于近日对其联合主办的“品味慢生活 共享淳幸福”中国•高淳全国摄影大展评选结果进行复审。
南京市高淳区摄影家协会主席、本次大展评委叶琪华将其本人作品提供给亲属在本次大展中投稿,且在明知其亲属参评并入选的情况下故意进行隐瞒,违反了评选纪律,主办单位决定取消其评委资格。复审工作由本次大展的其他6位评委担当。
高淳摄影大展6月6日在北京完成评选。评选结果于6月14日至21日通过大展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大展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收到举报,对部分公示作品提出质疑。
大展主承办单位及时联络举报者、投稿者等当事人进行核实调查。在截至目前的调查核实基础上,主办单位决定:1.取消用他人名义投稿作品的参评资格,分别为叶晔的《看戏》、《皇见王》、《五猖送春联》,袁青的《高淳欢迎您》、《舞》,陈静波的《卖菜翁》,兰小萍的《江南圣地》,陈立的《冬捕》、《金色慢城》,陈艳的《上梁庆典》、《水乡》,高秋菊的《年俗》,虞煜的《游春》、《稻场欢歌》,虞彬的《满湖金色》;2.因与征集内容不符等原因,取消李萧林的《池塘钓赛》、《乐融融》,姜伯宁的《春潮》,程映琦的《幸福生活乐开花》,邱峰的《赛龙舟》,傅水木的《大马灯》,韩一鸣的《制鞋老人》,李慧的《武术之乡》,李云的《荷边浣女》,孔德行的《算我一个》,张祥生的《赛龙舟-村民助威》的参评资格。
复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复审结果再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责任编辑:易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