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涉及摄影家权益保护
2011年03月09日 10:09:55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在今年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摄影着作权协会副主席李玉光与钱海浩等多位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改<着作权法>的建议》提案。这个提案是在知识产权相关行业强烈呼吁修改《着作权法》的大环境下提出的,所以,此提案一出立即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作为中国知识产权法重要组成部分的《着作权法》,自1990年立法至今没有做过全面修改。20年来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对外敞开大门广泛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社会的经贸、文化、科技合作日益深入,《着作权法》在经济高速增长、文化多元、科技进步特别是互联网迅速发展和普及的社会面前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尤其是我国在2007年3月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后,《着作权法》中诸多过时条款更难以使我们履行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李玉光、钱海浩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代表全国广大摄影家的心愿向本次政协会议提交修改《着作权法》提案,提出要求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修改完善《着作权法》第43条和增加视觉艺术作品追续权等内容。这个提案不仅代表了全国广大摄影家强烈要求修改《着作权法》的愿望,明确阐述广大摄影家要求在《着作权法》中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诉求,也充分体现出广大摄影家在国家立法和修改相关法律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热情,更加说明摄影家法律意识的提高和依法维权的坚定信念。
2011年3月8日,中国摄影着作权协会在北京京广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