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创作中角度的选择
拍摄方向是指以被摄对象为中心,在同一水平面上围绕被摄对象四周选择摄影点。在拍摄距离和拍摄高度不变的条件下,不同的拍摄方向可展现被摄对象不同的侧面形象,以及主体与陪体、主体与环境的不同组合关系变化。
拍摄方向通常分为:正面角度、斜侧角度、侧面角度、反侧角度 、背面角度。
一、正面角度
正面角度是指与被摄对象正面成幢角度的拍摄位置,主要表现某对象的正面具有典型性的形象。例如建筑,无论古今在设计上都注重正面的样式与装修,如北京的天安门以及各展览馆、博物馆等。正面角度能够表现对像的本色。人物相貌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正面形象更具有人物相貌的特点。正面角度的构图,主要是表现对象多处在画面的幢中心分割线上,常是对称的结构形式,一般说来正面的构图形象比较端庄、稳重。
二、斜侧角度
斜侧角度是指偏离正面角度,或左、或右环绕对象移动到侧面角度之间的拍摄位置。偏离正、侧面角度较小时,往往对正侧面的形象变化不大,可在正、侧角度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拍摄位置,既能表现对象正或侧面的形象特征,且物体形象又有丰富多样的变化,往往能收到形象生动的效果。
三、侧面角度
侧面角度一般是指与被摄对象侧面成垂直度的拍摄位置,主要表现某些对象的侧面具有典型的形象。例如在人像摄影中,侧面角度能看清人物相貌的外部轮廓特征,使人像形式多样变化。在客观对象中,有许多物体是只有从侧面才能看清它的相貌的,例如人走动时的身影,各种车辆的外贸以及某些用具都有这样的性质,在这种条件下侧面角度就能更好地表现对象的特色了。侧面角度较之正面角度有较大的灵活性,在侧面垂直度左右可有一些变化,以获得最能表现好对象侧面形象的拍摄位置。
四、反侧角度
反侧角度是指由侧面角度环绕被摄对象向背面角度移动的拍摄位置。它有反常的意识。往往能将对象的一种特有精神表现出来,在与常用的正面、侧面、斜侧面角度的对比下,它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往往能获得很生动的形象。当然对于某些对象来说有如斜侧的形象相似。因此反侧角度对摄影对象是有要求的,或者说是只有适当的对象才可选择反侧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