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草书狂
上世纪80年代,百废待兴,书法渐热。一读初中,我就开始学习书法,临摹柳公权的《玄秘塔》。只是觉得这种书体瘦劲挺拔,刀砍斧斫地,好看,就使劲地描摹,期盼无师自通。这一临,就达10年,还是隔山远水,不禁觉得有些惘然了。我清楚地记得,在读高一时,一天又去新华书店买字帖,先买了《颜勤礼碑》和《唐寅书落花诗册》,又见到一册《张旭书古诗四帖》,便顺手也购下了。回家一翻,竟然是狂草,几乎一个字也认不出。但是,这满纸弥漫出来的云烟,以及其间透散出来的玄虚气息,又让我惊愕不已:这样疯狂的线条舞蹈,要折腾多少年才能抵达啊?
从此,狂草成了我内心的一个纠结。
1999年,我到了而立之岁,却一事无成。三思之下,觉得这一生,如果能把几千个汉字写好,也许,就不算虚度光阴了。于是,我买了两本极其重要的字帖:《王羲之书法全集》和《王献之书法全集》,天津古籍出版社出品。天天临习,一边琢磨文字内容,惊异之极:想不到啊,晋朝这些士人,活得是那么地情绪化,事无巨细都要提笔札记,连生病都记录在案,莫非,活着的唯一佐证,就是用汉字演绎生命疼痛的表情?于是,在某种意味上,我并不是在临习二王的字帖了,而是在重新复习他们的生命履历——生病,也要生对时代啊。所谓字形墨迹,似乎已在其次。
古人云:“取法乎上。”我的书法梦,就是草书梦,就是狂草梦。想要修成正果,必须取法经典。而任何经典,都有无数的人在顶礼膜拜。2010年,我荷笔独彷徨,在张旭的《古诗四帖》和怀素的《自叙帖》之间游离,觉得高处不胜寒,一时难以叩问。王厚祥先生说,他不写唐以后的草书,只醉心于晋律唐音,因为只有晋唐才具备高贵的品质,具有正大气象的“普世价值”,唐以后,都有偏颇之处,他认定“王铎字法不过关,多俗字;黄山谷不够大气,失于安排;素师法度严整,缺点是提按差一点;孙过庭线太短,高闲太俗。”这些评价,我以为又“准”又“狠”,但又有一点不服——关于黄山谷。我一向有“史”的癖好,学习喜欢追根溯源,为了全面准确把握黄山谷,我痛下资金,在当当网和卓越网搜罗订购了很多资料,从字帖诗文集,到相关的研究评述,一网打尽。每天疯狂地临帖,以《诸上座帖》为坐标,四面拓展。
艺术品评,因标准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是千差万别的。的确,如果以二王为标准,黄山谷的确偏离了这所谓的“主流正统”,这如同在森严的唐楷主脉之外,尚有朴拙生涩的魏碑一路,他们秋色平分,都构成了浩浩荡荡的书学洪流。被王厚祥奉为圭臬的颠张醉素,其实,早在尚意的宋代,就已经被苏东坡和米元章诟病过了,被斥为“变乱古法的俗子”(见苏轼《题王逸少帖》和米芾《论草书帖》)。老子说“反者道之动”,艺术上的创新,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一种“反动”——离经叛道。黄山谷不够大气吗?有人却从《诸上座帖》中悟出了一种变幻无常的禅意!黄山谷失于安排吗?我却从间瞅见了现代造型艺术的构成!宋以前的古典草法,是以“使转”为主,因为草书是从隶书流变出来的;而黄山谷的草书,却以行楷切入,强调的是“提按、顿挫”,这一方式到极致,便是以点带线,以点造面。也因此,黄山谷牺牲了奔腾的速度,却生成了奇幻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有人才断言“草书至山谷一变”,这“一变”,既是破坏,更是建设。那天,市书协举行笔会,邀请省书协领导杨昌刚先生来点评。杨先生评讲得很精到,其中一句让我尤为快意而叹服:“黄山谷高握笔,所以在书写之时,产生了一种不确定性。”真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我想,是啊,也正因此而强化了他那一波三折的线条,增加书写意味的模糊性,塑造了多义性的美学解读品质。黄山谷与前辈大师的区别,也就在于其用笔的波曲和夸张的欹侧穿插,使字的重叠组合显得更加地奇崛,也许,这就是空间上的复调艺术。
我喜欢黄山谷,并不仅仅是他惊世骇俗的草书,同时也是欣赏他的诗文,热爱他的性情,佩服他的人格。很久以来,对于宋代文学,我太沉湎于苏东坡,太关注李煜和李清照,以至于疏忽冷遇了黄山谷,最近,却被他的一首诗《登快阁》所震撼:
痴儿了却公家事,快阁东西倚晚晴。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万里归船弄长笛,此心吾与白鸥盟。
才读一遍,我就拍案大叫:杰作杰作,追得上苏东坡的《赤壁怀古》,侠骨柔情,充沛其间。再吟黄山谷的词,竟然还有白发逗红颜的会心之笑。在黄山谷的书论之中,最重要的关键词是“俗”与“韵”,他说:“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这所谓的“俗”,我想,往低处说,应该就是指品味的不雅,朝高处讲,那就是指人格的低下了。而与此相对的“韵”,肯定是指性情真,风骨高。
难怪苏东坡要强调:“古人论书,兼论其人生平;苟非其人,虽工不贵。”
如此说来,这草书也好,这草木也好,都不过是人心的隐喻。黄山谷论书说:“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如神,则下笔时随人意。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也就是说,草书要求在极端的熟练之下,能够“即兴”,任何刻意的安排,都与艺术大道相悖相离。我想,我写黄庭坚,无非就是借尸还魂的过程,假以时日,等到心手双畅,再“原形毕露”,显出自我,让漂泊的灵魂找到回家之路。
文/甘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