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杂论
2012年08月02日 17:25:47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本文所属专题:书法家陈之泉艺术专栏
书法内容应体现中华文化
书法、绘画并列为中国三大国粹(京剧、书画、医药)之一。既然如此,书法作品不应只在书写技巧上体现独特的中华艺术,且在书写内容方面,更应体现中华文化的深厚底韵。书法,不只是传承书写艺术的载体,同时也应该是中华文化形象的载体。作为一个有影响、有实力的书法家,其本身应该是一个文化水平甚高的学者,有博览群书之能力,具渊博知识之底韵。因此,他必然会在这渺若烟云的中华文化宝库中,或现代知识海洋中寻求他所需要的、内含丰富、引人入胜、促人奋发、耐人寻味的诗词、佳句,或者自撰警句和对联,作为书写之内容,以增强书法艺术作品的文化品味和精神内含。这样的书法,如果能写得功力不凡、挺拔劲秀、潇洒流利,那不仅会提升这幅书法作品的艺术水平,而且会大大延长其传世寿命。书法,若人之美,既要外形好,又要内含美,这才是真正的艺术美。
(责任编辑:史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