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冠中言论谈审美的多向性
本文所属专题:宋桂安艺术专栏
《中华文化报》1999年第五期上发表了吴冠中的访谈录,吴冠中说:“林风眠是我所走的这条路德开拓者,但由于历史原因,他只能是一个开始,一个起步,容量上不如我。潘天寿当然是很了不起的大家,但面比较窄。黄宾虹我是不重视的,张大千就更是反感。李可染变得也有限,石鲁画得也还不错。所以站在美术史上我认为我的开拓性在于使中国绘画,包括油画和水墨都走向了世界。我去过的地方也不少了,可以说世界绘画都装在我的心中,看过之后我更加自信了。在古、今、中外的范围内,我的画绝对是一个新的品种,是从未存在过的,是我创造的,不管现在人们怎么说,人们越来越感觉到我的开拓性的重要,对这些我非常自信。”
2007年《南方都市报》吴冠中又一次在访谈中说到徐悲鸿:“他可以称为画匠、画师、画圣,但是他是‘美盲’,因为从他的作品上看,他对美完全不理解,他的画《愚公移山》很丑,虽然画得像,但是味儿呢?内行的人来看,格调很低。但是他的力量比较大,所以我觉得很悲哀。审美的方向给扭曲了,延安的革命思路加上苏联的影响,苏联的东西还是二手货,从欧洲学来的。这些东西来了以后,把中国的审美方向影响了。”(以上引文均见荣宏君《世纪恩怨—徐悲鸿与刘海粟》一书206-207页)
上述第一段话,是吴冠中站在他的审美角度看问题,用他追求的方向去套别人的画,他追求形式美的东西,别人未必,他认为美的东西,别人未必认为美,谈美不美,各人的喜好不同,标准不一,谈不到一块去。如果拿吴冠中的某些画给黄宾虹、张大千等人看,也许会觉得一文不值,纯粹胡闹。吴冠中对中国书法一窍不通,他写的字简直连小学生都不如,当然他不可能领悟书法用笔之妙,他不通笔墨,就是不懂中国画。他看不起黄宾虹,反感张大千,那也仅是从画的外表形式主要是构图上去看问题的,他全然看不见黄宾虹、张大千笔墨内美的东西。他说他自己的水墨画走向了世界,那是老外不懂中国画,如果用中国画的特定审美标准去衡量,别说走向世界,即便是走向宇宙太空也没有用。当然,如果用构图形式美的标准来谈,而将笔墨这个标准拿掉,将中国画的其他因素包括题款等也拿掉,吴冠中的某些作品确实比黄宾虹、张大千的好。
他的第二段话,说到徐悲鸿,其中一些观点我还是赞同,比如太写实,受苏联写实主义影响,在照相机出现以后,这种写实作品意味就不足了。但那也仅是艺术主张的不同,把别人说得很丑,说别人是美盲,对审美完全不理解,则属于目中无人。
吴冠中在多篇文章中谈到“美盲”这个词,这个也是美盲,那个也是美盲,他曾经说他小区一位老太太把白发染了,也是美盲。
我们仔细想想,世界上果真存在美盲吗?如果将“美盲”理解为“美术知识之盲人”,兴许说得过去,但吴冠中说的美盲是明确指向“对审美不理解”的人,换句话说,是不懂审美的人。
我们知道,人的审美能力具有二重性,一是天性审美,一是后天接受教育,引导的审美。包括出生不久的婴儿在内的任何一个人都具有天性审美的能力,比如,春天的阳光、绿草、鲜花、清清的水,蓝蓝的天,有谁会认为不美呢?对大自然美的许许多多的东西、景象,人人都会欣赏,不需要教的。这就说明,世界上不存在美盲,“美盲”一词不能成立。第二,后天接受的教育是多样的,复杂的。人因民族的不同,所处地域的不同,宗教信仰的不同,文化教育的不同,审美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有的人认为黄皮肤好看,有的人认为白皮肤漂亮,是因为地域文化差异影响而形成的审美差异。时代的不同,也会形成差异,唐代论女人以肥硕为美,是大唐盛世的象征,当今以苗条为美,是多彩世界的选择。审美,是不能强求一律的。徐悲鸿的《愚公移山》画作创作于抗战时期,当时有配合宣传持久战的意图,当时的中国人民一定很欢迎那幅画,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它美。审美因时而异,审美受思想观念影响,受情绪影响,存在多样性、差异性。思想观念又与接收政治宣传、教育有关。文革时期大兴“破四旧立四新”,讲究朴素为美,一些人自愿接受灰布衣、黄军装,认为穿得花一点为“花枝招展,妖里妖气”,不能不说这也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审美倾向。即便是对大自然的景象、山水,也因各人阅历不同、出生地域不同、所受文化教育不同而各有各的审美取向,有的人认为桂林山水美妙绝仑,天下第一,而有的人则认为桂林山水秀美有余,大气不足,远比不上黄山的雄伟,张家界的奇异,青城山的幽静。也就是说,对待山水,有人以秀为美,有人以雄为美,有人以奇为美,有人以幽为美。各有取向,应当允许求同存异。在大自然面前,谁是美盲?面对大千世界,美盲是谁?不能因为别人与你审美观不同,而指责别人是美盲。因为,美盲根本不存在。
审美不具“规定性”,是因为“美”不具规定性,文字不具规定性,这个字读“毛”,大家规定读“毛”,你不能读作其它,你不认识它,你就不知它是“毛”字,不认识,不知道,就是“盲”。不识字,就是文盲,所以“文盲”一词能够成立,谁都无可非议。
文字、文化,通过接受教育而获得,并掌握、运用。接受一定的文化教育以后,又反过来影响审美。美,也可以接受教育,老师教导你什么是美你接受了,你会跟着老师的眼光审美,把你原来不在意的提升为美,甚至把你原来认为不美的,改变认为是美的。
历代书法家们把书法的美,总结出了神采美、气韵美,具体到结构美、点线美,这点线又讲究运笔方法,用一定的方法表现出一定样式,形容为“锥画沙”、“折钗股”、“屋漏痕”、“印印泥”等等,又是审美标准,同时又指出“鼠尾”、“钉头”、“锯齿”等形状为败笔,又属于区别美丑的标准。等等,很复杂,是一门学问。也可以说一种文化,书法文化,只因为书法借助文字而演义,因文字本身属文化范畴的原因,不好再重复文化一词,实际书法除文字本身内容的文化以外,另有一种文化,它还不完全是艺术,所以说中国书法博大精深不是没道理的。吴冠中一味埋头西画几十年,小视中国书画艺术,不学书法,写了一篇关于书法的文章,连边都挨不着。他没接受过书法的教育,当然也就不懂得书法审美标准。因为书法打上了“文化”的烙印,因而它的审美也具有了“规定性”,懂得了它的规定性,或者说“游戏规则”,就是内行,否则便是外行。从这个狭意的角度说,吴冠中制造的“美盲”这顶帽子他自己戴上最合适不过。同样,他研究了几十年的西方现代派绘画,里面或许也有一些行道,也不妨称作西洋绘画文化,而不同于西洋绘画艺术的另外一些内质性的、高深度的东西,也具有一些审美标准规定性,如同说音乐除了外行听着悦耳之外而只有内行才知道的“音乐语言”一样,徐悲鸿不一定懂,我等搞国画的当然也不懂,从这一点出发来说,套上“美盲”的帽子似乎也说得过去。
须要引起注意的是,吴冠中的言论往往只顾一点,不及其余。他把本来是狭意的东西广而用之,于是就变成了乱套。好比说,吴冠中是位足球运动员,足球自有足球的比赛规则,当他去看排球比赛的时侯,惊呼排球运动员:“你怎么能用手去接球呢?!你完全不懂球规!”岂不让人既好气又好笑。
审美有通俗性与专业性的区别。常听人说:“我不懂画。”其实,面对一幅画,不论是什么画,“懂画”可以欣赏,“不懂画”也可以欣赏。懂画的是专业性的欣赏,不懂画的是通俗性的欣赏。懂画的欣赏的层面要高些深些,说得出一些道道来,不懂画的虽说不出道道,但也不妨碍他对美的欣赏。这里不存在美盲,只有欣赏的角度不同,层面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个普通欣赏画的人都不可能被戴上“美盲”的帽子,更何况一位卓有成就的画家。
美是多样的,审美观是因人而异的,审美是自由的。
如果审美提升为对具体艺术品和艺术家的评判时,则应以其相应的专业艺术标准来评判。不讲规矩,不成方圆。
2011年4月21日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