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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书法的气韵浅析

2015年02月06日 14:15:43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气韵历来是中国艺术创作、品评和审美的重要标准,无论是音乐、文学、绘画还是书法领域,长久以来都对气韵学说进行着孜孜不倦的探索与追求。

从老子《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始,气就被认为是世间万物的本体和生命的本源,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将之引申到书法上,书法之气即为阴阳之气,虚无而无功利,是生命存在与生命真实的体现,有清浊之分,乃相对于书写者自身而言,是其德行、修养、气质、品位、才情、学识、生活阅历、审美追求乃至实时情绪等综合素质的外化。气既是书法创作的动力与源泉,亦是书法作品的生命。

气通过书法实践的物化过程,凝结于笔墨之间,便生成韵,韵在中国书法中的地位亦不可小觑。书法之韵,是相对于书法作品本身而言的,具有纯美学的特征,是书写技巧与笔墨意象精神内蕴的自然流露,呈现着一种韵味、格调与高雅的审美取向,具有音乐般的律动之美和节奏感,在审美上具有多种追求,也是作为书法作品的审美客体与作为欣赏者的审美主体之间的感性交流,是客体的书法四要素诱发主体而产生的美感体验,主体却无法作用于客体而引发客体表与质的变化,具有客体之于主体的单向性。

 “气韵”一词最早见于南朝齐谢赫《六法论》,其文乃“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生动乃气韵之特征,即充满生命的活力与富于节奏的律动。一言以蔽之,书法的气韵,具有含蓄的特征,它的核心在于持续运动着的阴阳转化,是一种味之难尽的状态。气是韵的存在基础与内涵,韵是气之音乐般的节奏与韵律的外化,虽抽象但是可被感知,二者的和谐统一是中国书法美学的至高理想。它是人的气质禀赋、阅历审美等素质在书法技法中的完美流露,依托于书法艺术本体却又高于之,对气韵的追求即是对天人合一审美境界的追求,对朴素自然的追求。

弘一法师,俗姓李,幼名成蹊,学名文涛,字叔同,出家后法号演音。1880年10月23日生于天津一个富足的书香门第。父亲为道光进士,曾官至吏部主事,后继承家业成为津门的盐业巨富,晚年喜爱钻研禅学。李叔同的母亲为侧室,生下他时只有20岁,其父已度68寒暑,在父亲去世后,母子的处境异常艰难,曾奉家人之命与年长两岁的俞氏开始了一段感情平平的包办婚姻,生下一子,无奈早年夭折。1911年从日本毕业归国,于天津任图画教师之时,适逢辛亥革命,李家遭变,濒临绝境。1912年前往上海,后应聘至杭州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教授国画、音乐。1918年正值盛年并处在艺术巅峰的李叔同毅然决然的在杭州虎跑寺出家,从此淡泊名利、孑然一身,潜心修佛,四处游历,弘扬佛法,开始了苦行僧的生活,誓以佛法救国,身份由李叔同变为弘一法师,成为一代律宗大师。1942年圆寂于泉州温陵养老院晚晴室。

纵观弘一法师的一生,其书法的气韵可以分成三个时期来进行探讨,第一个时期为出家之前,第二个时期为出家后的前14年(1918年—1931年),第三个时期为1932年—1943年的十年时间。

(责任编辑:史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