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于道则欲消而艺亦进
——张鸿文的书法艺术
前些年,鸿文先生嘱余治名印,刻就,信手具款为“鸿文先生雅好书法,随意染翰,自然清淡,有古君子风范也……”虽蒙鸿文先生谬许,然不足为一笑。交凡十余年,先生给人的印象,依然如故。得仕途之助,他没有居高而盛,退位官场,也无失意颓唐。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乐呵呵的,遇到兴起之际,他还会给大家唱两句京戏,好像永远不知道忧愁是什么东西。正是这种先天个人禀赋的潇洒和淡泊,一寓于他的书法作品中,自然形成了恬淡、俊逸的艺术风格。
书法虽是一门艺术,但也是一种“道”的体现。《庄子》云:“能有所艺者,技也,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作书写字,本是一项技能,而真正的“技”通乎“道”,“技”是末,“道”是本,能体现“道”的就是真正的功夫。换句话说,能与自然之道相合,才能获得书法艺术的精髓。鸿文先生青年时就勤奋读书,嗜好书艺。他早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这为他走上书法艺术之路奠定了良好的文化根基。工作后又多年从事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几上几下,饱经世道沧桑,领略了人世之理,他从政为官不仅政绩卓着,而且一贯与人为善,热情真率,又诙谐幽默,随遇而安。这与其说是性情胸臆之豁达,不如说是对宇宙自然根本规律的“道”的领悟之高深。前不久,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山西省书法家协会等八家单位联合举办了他的个人书法展,60余幅书法作品各具神采,落笔洒然,放纵恣意,每有玩世忘形之感,又毫无做作、雕饰之迹。“字如其人”,这个展览无疑是鸿文先生人品修养对作品渗透的展现,更是他对生活乃至生命的真情流溢。
清代陈奕禧《绿阴亭集》云:“书学大矣哉!通乎天,人乃成其事。”从政之道与艺术之道乃天之道,鸿文先生正是体悟了宇宙事物的本质规律,才能在所涉的领域以一种求道的心,将之融会,取得成效。古人云:“得一而兼通”。他以心合道,心笔交运,并贯注于他的所有笔墨诗文中。这是鸿文先生对艺术本质规律把握的体现,是一种天生的才情。以情循法,以法化情,淡而有味,雅而不俗,他的作品深含了自然之道。在用笔上,正锋兼侧,拙中藏巧;在用墨上,浓淡相宜,腴润而苍;在章法上,错落有致,浑然天成。每有秃笔写成的作品,更是不拘泥于笔法,运笔中挥洒自如,疾徐成趣,刚柔相济,其独具的姿态与风韵,使人一见即知其为何人。这是对艺术哲理的理解,是对万事万物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可见他在创作中,已不是斤斤于形式和方法,而是一任自然,与自然同化了。对鸿文先生书法艺术中的独特面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余以为是他心性自然的流露。
陆九渊《杂说》中云:“主于道则欲消而艺亦进,主于艺则欲炽而道亡,艺亦不进。”大凡成功的书家应当为学修身,得书之道,进而法道兼通,脱略名利,方能有所成就。鸿文先生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原载2003年1月8日《太原晚报》)
文/沈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