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疗效
“疗效”是一个关于治疗效果的医学术语,而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对某些痴迷于此的人来说,也无异于是一剂良药。艺术创作(欣赏),说到底就是一种精神活动。鉴于精神的东西总是隐匿的和抽象的,其价值的认识自然也是模糊的,因此,艺术的作用自然也不容易凸显出来被人们发现,但它无疑是潜在的或下意识的。
人是希望性的动物,不管是对外部世界的物欲之要求,还是对内心世界的幸福之期盼,这种“希望”都比任何一种物种更为强烈、更为主动。而艺术就是人怀着心灵慰藉的希望到处寻找家园。在世界上,人总是不安地存活着——这种“不安”是本质的——它源于生命的不安全感、生活物质的匮乏以及精神世界的空虚,等等。文化让人从根本上思考着这种“不安”,人亦总是希望能通过各种手段来消除或减弱这些“不安”,而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归家”的存在样式始终成为人之精神世界诉求的首选。
说到底,艺术创作就是艺术家为了获得一种心理补偿而进行的一种创造性的精神活动。这里要注意“创造性”一词,它使艺术和进行一般游戏所获得的快感区别开来。如果艺术家只是为了某种实用的目的——比如展览、比赛或出售等而创作一幅作品的话,这类创作活动不在我所谓的“艺术的疗效”的范围之内。因为这类作品有可能只是画匠的手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创造。可以举个例子说明:康斯太勃尔是一个懂得怎样用智慧保存自己的绘画的创造性,同时也能迎合时代的审美趣味的伟大的画家。他把一些比较大尺幅的作品画成二幅同等大小的作品:一幅是“草图”,一幅是用于展出的。然而,相对看来,在这些作品中,“草图”才是真正的杰作,而用于参展的另一幅作品不过是熟练的画匠的作品罢了。因为前者才是艺术家本能的创造性的真情流露。换句话说,“草图”灌注了艺术家特定时空下饱满的情绪和独一无二的思想,这种情绪和思想还未被时代的或流行的功利主义所异化,从而避免导致作品的世俗化。
事实上,对于艺术体验来说,创作的过程要比实际的成果更能令人激动。艺术家如果能从他的创作活动中得到满足的话,那么他的“作品”就可以看做是已经完成了(或者说艺术创作的意义已经呈现了),如果这样的作品能够让欣赏者也得到同样的满足的话,很难说作品不是成功的。这似乎应该成为艺术(艺术家)追求的最高目标。如果艺术创作只是类似于日常生活中按部就班的工作或者某种竞争,那么,客观上它就已经偏离了艺术的本质。
我们必须确信,任何把艺术当成是一门技术的科学纳入教育层次的企图都是荒唐可笑的。因为艺术的创造性一旦被“规范化”,艺术便失去了它固有的生命。这一点从心理学上来理解要科学得多。艺术创作本质上是一个从意识到无意识的过程。一开始,艺术家常常有备而来,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一旦进入状态乃至作品完成,他却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或干了些什么。就像大诗人勃朗宁回答一位粉丝提问时说的一样:“在我写这一行诗的时候,上帝和我知道它是什么意思,现在只有上帝才知道了。”尽管勃朗宁的回答充满幽默和风趣,但亦说明了一个事实——一个最根本的事实——艺术家在进入创作状态后,是完全被无意识牵引着的,这种“内在地不受控制的自发性”正是艺术创作的基础,它犹如一位美丽的女巫,指引着想象之船驶向那美妙的、神奇的、充满希望的海岛。
艺术,不管是哪种形式、哪种风格、哪种流派的艺术,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表现或抒写艺术家的情绪和意志——我们可以从那些优秀的作品中读到这些个性化的信息。优秀的艺术作品与其说是以情节或技巧打动读者,毋宁说是作品所传达出的艺术家内在的情绪和思想感染读者并令他们激动。在唱盘与现场演奏(唱)会之间、在图片与原作尤其现场挥毫之间,哪种欣赏方式更受人青睐?毫无疑问,如果条件允许,人们更乐意与艺术家面对面“交流”。
平静也好,内敛也好,速度也好,激情也好,艺术作品的意义不过情绪和思想——这是艺术意志的全部。这样的情绪和思想的表现,对艺术家的精神世界是一种慰藉、补偿和提升,对读者亦如是,同时其也是作为艺术的认识和教化功能的抽象化表达。
文/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