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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教师视角

2013年08月12日 11:21:24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在最初确定以书法培训作为社会公益项目时,谁也没有意识到它可能构成一个学术命题:依我们绝大多数人的习惯理解,书法培训当然就是教人写好字,掌握古代名碑法帖的技法,争取成为书法家。古往今来,官方民间,但凡书法培训,都是这样的方式——如果不教人写好字,那还能教什么?

即使是培训书法老师,字写不好当然不行,所以也还是要教人写好字——在培训时教人写好字是天经地义,人人皆得如此,没什么可质疑的。至于书法教师与书法家,只是培训完以后的职业取舍方式不同:有机遇的去当书法家和名家;没成名机遇的去当教师。但不管是当书法家还是书法教师,字都得写得好。字一旦写好了,干什么都行。于是又决定了书法培训必定是技巧培训写好字——对于培训而言,目标是书法家还是书法教师无关紧要也无甚差别,都一样。

但真的是一样吗?

我曾经在各种场合作过一个假设的比喻:

一个顶级的一流书法家,是否必然是一流的书法教师?

一个二流的书法家,有无希望成为一个一流的书法教师?

如果对这两个假设有正确的解答,那么培训书法家与书法教师就应该截然不同——书法家关注技法提升,是为自己努力,独善其身;书法教师关注经典解析与传播,是造福他人,是兼济天下。既如此,培训怎能混为一谈呢?

但到目前为止的书法培训,恰恰又都是混为一谈,而且是习惯成自然,久久成传统,并无人质疑其中有什么问题。不但书法培训是如此,美术培训、音乐培训、舞蹈培训等等也皆是以技能提升为主,找几个名家来讲几天即可,全不顾其中还有什么性质目标的不同。

这正好给我们的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提供了一个千载难得的机遇:既然大家都含混,我们就想清晰。大家都不觉得是个问题,我们就把问题揭示出来看。于是第一个举措是:把原来的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做了明确的改动——书法教育可以指一般书法家培训;而“书法教师”则直指“师资培训”——与书法家培养无关,至少在目标上截然不同。

既然是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而不是笼统的书法教育,于是就有了一个指导思想以及课程表设计的问题:如果还是一般般的提高书写技巧临摹创作,书法家的培养也这么做,就体现不出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的必要性与学术特征来。我在设计课程表时,严格秉承三大原则:第一是每次练习临摹必有针对“教学法”的提示,专设“教学法评议”,不但关注怎么学还要关注怎么教。提出“教”的重要性。第二是设置书法训练时重在分辨、思考与引发各种可能的教学课题,而不只关注技能优劣。比如学《兰亭序》关注每一笔画的细部;学颜真卿取10种字帖作风格比较与技法比较;学欧赵先以正体印刷字作为对比基准;学狂草如怀素《自叙帖》讲求连绵线条的各种不同转接方式……所有这些,应该都有技巧提升的功效,但更是在经典讲解时的抓手与切入口——写得好不好关系不大,有体验有辨别即可,回去还可以慢慢练。但能否分辨与弄懂却很关键。因为这牵涉到回学校后能不能教孩子讲给他们听而且让他们听懂。第三是每有教学单元必须写出文章;每遇经典法帖朝夕相对也必须有300-800字不等的赏析文字。三者都是书法家培养所不必关心但却是一个书法教师养成所必须的。

基于这个“教师”的理念,我要求参与“蒲公英计划”的任课教师们要特别注重课堂讨论、技法教学时的课堂组织能力与方法。并鼓励学员(他们也是教师)们除了参与课堂各种讨论之外,还要密切注意老师组织课堂教学时的手段与方法还有启发、引导的意图——换言之,学员(教师)除了作为教学内容的接受者以外,还应该是一位教学方法的观察者与评判者,甚至还可能是教学法的共同讨论者。只有这样,这“书法教师”而不是书法家的 “蒲公英计划”才算落到了实处;并且它在现在的各种培训中是唯一的、特征鲜明的、无法取代的。

在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的启动仪式与新闻发布会上,我曾经强调:我是带着科研的心态来定位这次培训的。我希望通过10天的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的实施,能寻找到一个新的前所未有的学术标杆:书法教师(而不是书法家)应该如何培养?希望通过我们的手,尝试趟出一条前所未有的新路来——我称之为是“史无前例。”

而在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的始业教育课中,我又提到:前不久中国书协在济南开主席会议,提到现在大家都在提“中国梦”。问我的中国梦与书法梦是什么?——倾毕生之力努力创造条件,使书法教师的社会认同度与地位,即使不高于书法家,至少也必须平起平坐。当以后我们对一代创作名家的姓名如数家珍之际,也一定会在脑海中浮现出一连串响当当如雷贯耳的书法名师的芳名。

——这,就是我的书法“中国梦”。

(责任编辑:易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