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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线条之品格(二)

2013年11月14日 10:51:06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万物始于一和以简寓繁的观点,在中外古代哲学中均产生甚早。如古希腊赫拉克利特就提出过「从一产生一切」(《古然腊罗马哲学》)的观点。这事说明:一是人类早期意识发展是相似的,因此线条简约性品格是早被发现了的;二是简约性意识,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影响尤为深远。因为中国有着特殊的哲学土壤。历史形成起来的以儒教为核心的儒、道、佛杂揉起来的社会哲学思想体系,成了中国历代社会的统治思想。这种思想势必影响作为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的艺术创造和发展。

简约性品格,给书法发展带来了什么呢?因为简约,线条本身便为书者提供了寄托和浓缩情感意绪的无限空间,书法被认为是人们表达情感世界的一种手段。前人早有论述。均认为简约的线条具有无限的包容性,虽然难以说清道明,(也不要说清楚)但无不认为它可寄情达意,表现丰富的内心世界。二、因为简约,书法成了一门以臆象为主的模糊艺术。线条本身给欣赏者提供了自由思考的无限空间。因为书法线条是一种向人们展示无确定内涵然内涵又极丰富的艺术表现形态,恰如「道」那样,是「恍兮惚兮」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随着书者或欣赏者的主观情志状态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或「物」,然而绝不是什么都没有。这只是在书者或欣赏者面对简约线条的澄怀观照中始可获得。正如《评书药石论》指出的那样,「无物之象」,藏之于密,静而求之或存,躁而索之或失,虽明月谛察而不见,长策审逼而不知,只有澄怀静观,潜心默察,才能「察无形而得相」。可见,书法线条的简约性是书法产生艺术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历代书法家,画家都极重视线条的研究和线条的表现。  

二 线条的变易性品格

线条的变易性,指的是书法艺术在其自身发展,成熟,完善过程中,线条是最活跃的因素。上述「简约性」,若从另一角度去理解,即是它的变易性。「一画」若无变易特性,则不可能衍化出「亿万万笔墨」。如果说,「简约性」意识,是人类为了整体把握客体事物的需要,那么,「变易性」意识则是为了更深入认识和发展(繁衍)客体事物的需要。「简约性是从事物本原角度观察」万物始于一;「变易性」是从事物发展角度观察「一生万物」。两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倾面。用佛家观察方法,「约」即「多」,「多」即「约」,无「繁」则无「简」。

线条「变易性」品格,给书法发展带来了什么呢?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促使了书法线条自身形态的变化。线条会随着结字的需要,书写工具的不同,书写情境的不同,变化着自身的形态。譬如,线条可多可少,可横可竖,可直可斜,可刚可预想,可长可短,可粗可细,可方可圆,可轻可重,可波可磔,可虚可实,可阴可阳,可明可暗,可浓可淡……随机幻化,因势赋开,宇宙中品物万类,灵奇鬼怪,似乎均可由简约的线条生化变幻出来。

第二,导致了书法形体的变化。书法形体的变化固然反映了不同时代人们审美趣味的变化,但是形体的外在表现,是靠线条长短伸缩变化造成的。换句话说,由于书法线条的变易性品格,才给书法形体带来了变化的可能性。因为,所谓线条的变化即是笔法变化,而笔法变化影响了书体变化。中国书法的五种书体,其形体都是各异的,变化相当复杂。

汉字书法形体,基本是在方块形范围内的变形。形体变化随着人类意识发展,有个由不自觉到自觉,由朦胧的审美感知到理智追求的过程。我们把不自觉的审美感知阶段,看作群体意识的必然表现阶段,理智的自觉追求,看作个体意识的自由表现阶段。回顾书法史上形体变化轨迹,可以东汉隶书为界标,即东汉隶书成熟以前,书法形体表现以群体意识表现为主;东汉以后从魏晋开始,书法形体变化则进入以个体意识为主的阶段。其标志和特点是:(一)在群体意识阶段,「书体」即是当时社会通行的「字体」;在个体意识阶段,「书体」与「字体」分家。因而字体(以正方块为其特点)与书体形体也就不同(二)在群体意识阶段,「书法」强调实用多于审美;在个体意识阶段,情形恰相反;(三)由以上两点必然导致第三个标志,即在群体意识阶段,不强调个性和个人风格表现。所以往往一个时代一种书体为主,一种形体表现为主。总之,形体意识是不够自觉的,社会审美时尚单调而非多元,且带有粗糙,矫饰的倾向。所以书法艺术审美价值(不是历史资料价值)也远远不如后来的草、楷、行诸种书法。

个体意识主要强调个性和风格多元化。它萌芽于汉末,成熟于东晋南朝。北朝隶楷以方为主,南朝方、扁、长形体均存在。说明书法发展至此,实用性质逐渐下降,观赏性逐渐提高,个人风格愈居重要地位。其中原因,无论出于实用或出于审美,但线条变化却是重要因素。

第三,由于线条的变易性品格,在导致线条自身和「形体」变化基础上,最终促使了五种书体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在数千年的书法发展史上,书写线条的每一次变化,都标志着一种新书体的产生。线条的变化大致经历了几个大的阶段:

(一)由对图象事物再现摹写的图画线条,到对抽象事物表现的书写线条,从图画到书写的飞跃,这是最早人类书法意识的初步展示。表现了原始人类,由对最早的图画文字形体的「审美」追求,而为实用文字形体书写美追求的强烈愿望。这是人们最早的抽象的形式美观念具体外现。大致是在图画文字到陶文、甲骨文阶段。

(二)书写线条从抽象直线书写逐渐转移到抽象回环繁复的曲线书写,大致是在甲骨文到小篆阶段。小篆标志着古文字的终结。

(三)书写线条由简单的抽象曲线表现(篆书)逐渐转变较为讲究的点画化,规范化的直线表现,即由小篆转变为方形造型的隶书。隶书的产生,标志着书写线条已相当丰富(已有八种用笔法)书法艺术逐渐远离实用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品类。它向人们表明,作为书法语言的线条,从它的第一阶段起,就已展示具有很强的变易性。既有伴随书写程式化而强化实用性的品格,又有伴随书写程式化而强化观赏性(艺术性)的品格。枣预示它迟早将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品类。隶书的出现,正说明这一点。隶书的出现既是书写线条多样化,也是汉字方块造型的规范化和成熟化。这些因素导致了中国书法新的艺术表现形式的出现。即隶书的确立之时,也是楷书、草书、行书萌芽发展之时。

(四)书写线条由点画化,规范化的直线表现,(隶、楷书体)逐渐向更自由更简化更浪漫的书写表现转化(草,行书)。大致是在隶书向楷、行、草深化的阶段。这个阶段标志中国书法各种书已经齐备,标志着书法艺术已从纯实用的院落里走出来,而真正进入了社会群众的审美领域,标志着书法群体意识走向个体意识,群体风格走向个体风格。总之,标志着书法艺术发展自觉的开始与成熟。

当然,书法线条每一次变化所引起的书法艺术发展史上的变革,并非直线上升。大致可以概括为:由繁而简,简而又繁,由「草率」到「规整」又到「草率」;每次变化都是一次艺术的升化。加上社会因素,往往在既复古又创新中,反复交错,交旋前进.

(责任编辑:易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