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家需注意:书画艺术市场谨防三大新误区
静安书画院院长宣家鑫的书法作品近日起在上海图书馆展出,日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近年来随着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不少新状况和新误区。
头衔与作品价位不等同
宣家鑫说,日前某省书法家协会公布了一份“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润格表”,按照会员在书协里的级别,从高到低地排列作品价位,最高的是书法家协会主席。这种由头衔决定作品报价的做法,引起了轩然大波。职位高,书法艺术造诣也一定高吗?他认为,书画的定价和其在官场的职位毫无关系。虽然书法收藏者在收藏作品时,会考虑书法家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但书法作品的价值不一定随职位高低而增减。
出现这种“价目表”的原因是社会上有不少新入门的书画收藏者,对书画艺术没有鉴别力,只能依据职务的高低来判断作品的优劣,从而形成了职务越高、价钱越贵的状况。有的地方甚至按照官衔标价,市级领导、县级领导的题词都有一定的价码,他们的字甚至比书法家还要贵得多。
鉴与赏两者不能混淆
宣家鑫认为,鉴定是一门科学,“鉴”与“赏”是不同的。“鉴”是指以科学的眼光看待作品,客观地分析作品的书、画、章、纸、装裱、题跋等多方面的知识,目的在于分辨作品的真伪。“赏”是对作品的判断与主观理解,更多的是评判作品的艺术水准与作者的艺术造诣,两者不能混淆。
但有些书画家常常在鉴定过程中,把自己对书画的主观判断带入到辨别真伪中去,认为画得好的作品是真迹,画得差的就是赝品。其实不然,作伪者通常会将书画家的代表作作为底稿,所造的赝品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如果仅凭画得好坏来认定真伪,是不科学的。也有的鉴定专家采用着录法及标准件法,把需鉴定的作品与公认的真迹作比较,如果风格一致即为真迹,风格有差异则为赝品。这种鉴定方法也存在局限性。书画家一生中作品多达几万件,少则数千件,而真正成熟期的作品不到十分之一。如果仅用成熟期的作品作为标杆来对照,必然会造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