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和美西藏”美术作品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对外充分展示社会主义新西藏在党和政府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幸福生活,延续首届“和美西藏”美术作品大赛的优秀成果,增进各民族文化艺术交流,促进西藏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第二届“和美西藏”美术作品大赛7月17日在京启动,现向全国热爱西藏文化艺术事业的美术专业人士和美术爱好者征集美术作品。
一、活动主题:和美西藏--“我的中国梦”
二、主协办单位
主 办:中国西藏网
学术指导:中国美术家协会
协 办:西藏自治区文联
支 持: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三、大赛组委会
主 任:陈喜庆: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刘大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王丕君:中央统战部信息中心主任、吴长江:中国美术家协会党组书记、沈开运: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西藏自治区文联党组书记
秘书长: 王丕君:中央统战部信息中心主任、刘 健: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
四、展出日期:2013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五、展出地点:国家大剧院
六、作品征集与评选
(一)作品征集
1.征集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8月20日
2.征集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稿,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家、美术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特别鼓励在西藏工作生活的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3.作品题材要求:本次大赛只接收西藏和平解放以后创作的美术作品。作品必须表现西藏自治区内容,取材于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所有作品要求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内容健康向上,以反映藏民、藏居、生活新变迁为主,符合本次大赛“和美西藏—我的中国梦”主题。
4. 作品材质与种类:作品材质不限,种类包括:中国画(含唐卡)、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素描、漫画等。
(二)作品评选
1.评选方式:大赛作品评选由活动组委会邀请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坚持以标准第一、控制总量、优中择优、科学公正的原则综合评定,评选最终结果于作品展览开幕式公布。
2. 奖项设置:金质收藏作品5幅;银质收藏作品10幅;铜质收藏作品15幅;优秀作品20幅;入选作品100幅。
3.其他奖励: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及推荐证书。优秀参赛者可参与主办方组织的进藏采风,同时,获奖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向专业美术收藏机构推荐收藏。另外,中国西藏网将选择部分参赛美术家为网站的签约艺术家,对作品的电子版进行长期在线展示;并优先向国内外专业美术机构、画廊、展览推荐签约艺术家作品。
七、作品提交
(一)参赛者须登陆中国西藏网www.tibet.cn下载填写参赛登记表,连同作品电子版小样、作品简介一并上传至hemeixizang@126.com电子邮箱。经有关专家初审后,对入选作品,根据参赛者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参赛者。参赛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主办方指定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将作品寄到指定地点,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参展作品因版权而产生的纠纷,责任由提交者承担)。
(二)参赛作者需填写并提交一份电子版的第二届“和美西藏”美术作品大赛登记表(登陆中国西藏网主页大赛活动专区下载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和作品电子版小样(作品图像文件不低于2M)一并发送至电子信箱:hemeixizang@126.com.
八、参赛要求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九、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复制、发行、展览、研究、摄影、放映、出版及信息网络传播宣传权,并可不另支付报酬。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活动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拥有最终选择权。
十二、大赛信息可登录www.tibet.cn(卓克艺术网、中国西藏网)查看。
十三、大赛组委会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凯杰、刘梦潇。
联系电话:010-5671 1368/6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朗琴国际B座912A室(1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