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馆藏品首次普查摸家底
文化部日前宣布全面开展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这是“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实施的“国家美术收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针对国有美术馆藏品进行普查。
本次普查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分准备、信息采集、验收汇总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准备阶段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他各阶段的工作按方案确定步骤和要求逐步推进。这次普查将实行美术馆自行审查、省级普查工作机构审查、国家普查工作机构复查和验收的三级审核机制。
据悉,本次普查涉及的美术馆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书画名家纪念馆、艺术馆)。此外,由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各类美术创作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系统管理的国有美术馆,都可以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请参加本次普查。此后也将逐步把相关国有单位的美术品收藏纳入普查范围。本次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藏品名称、类别、作者、创作年代、质地等31个基本信息指标。同时收集藏品图像资料和收藏单位主要情况。普查结束后,文化部将依法合理使用相关数据和资料档案,推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探索建立并完善国家美术收藏基本数据库和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提升美术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立国家美术收藏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国家美术数据资源的真实、准确、完整;实现科学管理,促进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为做好此次普查,文化部成立了由部长蔡武担任组长、副部长董伟担任副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美术馆。董伟说,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国有美术收藏存在着投入不足、家底不清、保存不善、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学术梳理,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利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文化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于“十二五”期间,正式立项实施“国家美术收藏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美术藏品普查和国家美术藏品档案及数据库建设,国家美术收藏规划的研究制订,国家美术藏品的保护修复、展览推广和研究扶持计划,以及国家美术收藏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等。其中,开展国家美术藏品普查,摸清家底,对已有的国家美术藏品资源有清晰的了解和科学的分析,是重要的基础工作。
文化部官方网站设立了“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专栏,普查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此发布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