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家“代笔”这种传统是否合情合理
在书画文化源远流长的中国,书画家请人“代笔”的现象由来已久,如古代吴道子由翟琰、张藏等“代笔”,董其昌由沈士充、赵左等“代笔”,而近现代张大千的代笔人为何海霞,齐白石的代笔人有娄师白等。与其他作伪方式不同的是,“代笔”作品虽不完全由艺术家完成,或根本就不包含艺术家的劳动,但得到了他们本人的认同,因此历朝历代鲜有藏家对其提出质疑。然而,着名收藏家郭庆祥(微博)近日旗帜鲜明地反对“代笔”作品,称其已经误导了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甚至还充满着商业欺骗。
那么,书画家“代笔”这种传统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真如郭庆祥所言“充满着商业欺骗”?下面,我们就听听业内人士的说法。
中国美协副主席、广东美协主席、广东画院院长 许钦松——
“代笔”现象属于不正之风
从中外美术史的记载来看,有些画家甚至部分很重要的画家都存在找人“代笔”或请助手帮忙绘画,最后再由自己完成作品的情况。严格地说,书画作品应由本人独立完成,因为作品代表了艺术家自身的形象和艺术水准,倾注了自己不可替代的情感,这些都是“代笔”者无法企及的。因此,“代笔”应该受到批评,属于不正之风。我觉得一个有良知的艺术家,应杜绝这种现象。
纵观中国美术史,国画的“代笔”情况大致有几种:由代笔人完成书画作品的大部分,剩下部分由书画家收拾,等于共同完成;书画家在“代笔”人完成的作品上落款、盖印;从内容到落款都由“代笔”人完成,书画家仅盖印。后两种情况就等于作品基本不是书画家本人创作的。艺术家请人“代笔”的原因很多,不能一概而论,如有些艺术家年事已高,体力、精力都不足以支撑完成画作,就有可能出现“代笔”的情况。但也有一些年富力强的中青年画家也请人“代笔”,那就完全是冲着利益去的。而“代笔”者呢,有的是艺术家的老婆,有的则是其学生,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其笔法、风格与艺术家本人很相近,这样才能瞒天过海。这就折射出中国画多年来的教育问题。
从中国画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中国画(特别是明清绘画)的发展非常缓慢,而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育问题。古代,中国画的教学多采用师傅带徒弟、门生的方式,加上主要学习方法是临摹,这就造成了作品的趋同。可以这样说,这种师傅带徒弟、徒弟再带徒弟的教育方式,是对传统的一种延伸,同时也成了滋生“代笔”现象的温床。另外,很多人也受“尊师”这一道德观的束缚,学生不敢反叛老师,不敢越雷池一步,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固定的传承、发展模式,导致中国画发展一直极为缓慢。师傅带出来的徒弟和自己一模一样,甚至可以拿来给自己帮帮忙,我觉着这样不好。一个有成就的艺术家培养后辈,如果培养出来的学生就像兵马俑的造型一样,都是一个模式,就等于培养了一批“陪葬品”,那这位艺术家的教育是失败的。时至今日,这种教育模式依然存在,导致创造性在中国画里显得特别不到位,更无法和西画媲美。
那么,“代笔”算不算造假呢?我认为不算。譬如,现在的金骏眉茶叶很畅销,有茶商就把真假金骏眉掺和在一起,充真品出售。而“代笔”书画作品也一样,它们并非全部造假,且得到了书画家的认可。这些“代笔”作品有没有艺术和收藏价值呢?我认为还是有的,现在一件像样的印刷品都有价值,更何况这些落了书画家本人款的原作呢?
但是,“代笔”画作只是部分地体现了书画家的价值,不能充分展示他们的思想情感,而中国文化带有很重的感情因素,有些人收藏某些名家的作品,除了追捧、投资以外,也带着自己对走在前列的艺术家的敬仰之情,他们本来是想买藏品的全部价值的,但“代笔”作品却仅拥有部分价值,所以带有一定程度的欺诈性质。
着名收藏家 郭庆祥——
纯商业画作充满“商业欺骗”
近现代某些画家的“代笔”,完全是商业行为,实际上就是“商业欺骗”。打个比方,如当时我向齐白石、张大千订几张画,他们因为自己来不及画,就叫弟子代笔,最后他们落款盖章。交货的时候,他们会明确地告知我是谁代笔的吗?还不是打了闷包,完全说成是自己的原作。而我支付的可是他们本人创作的价钱。这样,我不就上当了吗?这些作品流传到现在,谁又分得清真伪?
有人说中国画有“代笔”的传统,那么古代画家“代笔”现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历史真相已无从考证,我们也不能妄加评论。但是,史料记载的如吴道子由翟琰、张藏等“代笔”绘制壁画现象,我倒认为比较正常,因为当吴道子承接了一些大尺寸的壁画工程时,就需要有一些弟子为他充当助手。吴道子自己描线,他的弟子或其他工人替他着色,翟琰和张藏都是经常为吴道子着色的“代笔”者, 并且色彩浓淡效果良好。他们一起绘制的东西,按今天的话来说是团队接活的“工程画”,有着尺幅和时间的要求,不可能完全由一个人完成。这时,吴道子的身份就是“创意设计师”,也是领导一群画匠的工头,这种作画方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创作——只有当吴道子独立完成一件作品时,才能真正体现一名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水平。然而,有人为证明“代笔”的合理性,称西方也有“代笔”现象,如西欧十七世纪绘画的代表人物鲁本斯。我认为鲁本斯的某些绘画“代笔”现象就如同中国唐代吴道子聘请助手绘制壁画,他们都是订单式的“工程画”。当时各国的皇宫、教堂等客户向他订购许多绘画作品,有些是很大尺寸的教堂壁画。如果一个人画,不知要画到猴年马月,这就需要团队合作形式了。鲁本斯会事先给客户们看本人亲手绘制的创作草图,这种草图,其实也是缩小的成熟作品,由客户亲自挑选,确定订购哪种画面。供求双方达成默契,允许鲁本斯有绘画助手帮他一起完成任务。那些“代笔”者,就把鲁本斯的草图临摹、放大到更大尺寸的画布或教堂墙壁上。整个绘制过程,允许客户到制作现场亲临参观,而每幅最终交货的绘画成品,必然是鲁本斯本人做最后的细节补画、订正、润笔。也就是创意、起笔和收尾,都是鲁本斯本人的真功夫。中间某些放大描绘,是由高薪酬的“代笔”团队配合完成的。这样,客户们也满意,各方皆大欢喜。
无论是吴道子,还是鲁本斯,他们这种“代笔”行为是在阳光下的团队合作方式,是经得起道德考验,有底线的,与那些具有欺骗性的“代笔”行为是有明确界限的。我很早就说过,吴昌硕、齐白石、张大千等人就是纯商业画家。如吴昌硕晚年就经常叫弟子“代笔”,自己题款落章;又如客户多支付齐白石几元钱,他就在已画成的作品上多添一个桃或多添几笔。商业画的标志就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量产的方式生产作品。而真正的艺术作品是以作者的个性化创新风格为自身的基本要求,包含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每一张作品有着不同的精神诉求,没有批量雷同的题材和内容,追求相对的艺术唯一性。现在艺术品市场的怪现象就是,长期把一些商业画家的书画作为市场主打,炒作所谓的名人概念而不顾艺术质量。这些数量化生产、批量化生产的商业画,又混入了许许多多“代笔”作品,很具有隐藏性。这些商业产品不会投入作者的真实感情,也背离了艺术家的创作态度,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同时这些商业画也容易造假。
在审美缺失的今天,那些商业画家铺天盖地、真真假假的“代笔”作品被一些不法商人伺机利用,他们大肆宣传这些商业画家是艺术家,已经误导了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甚至还充满着“商业欺骗”。
反方
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彦——
对“代笔”书画家应包容
从全国的层面上看,“代笔”问题确实存在,但广东美术界相对不太严重。在我看来,书画家特别是中青年书画家请人“代笔”这种现象不能一棍子打死,因为一来它在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二来请人“代笔”的书画家可能把金钱看得特别重,或者经济压力比较大,自己应酬不了就找人“代笔”。我想,我们还是抱着包容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吧,因为现在社会毕竟有那么大的需求量,如果“代笔”作品的质量比较高,那么我们可以表示理解。
中国画“代笔”是有传统的。在古代中国,像吴道子、董其昌这样的大家也有“代笔”作品。对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首先,为他们“代笔”的人是得到画家本人认可的,能够代表他们的水平,比如他们一些很优秀的学生,作品不会差到哪里去;其次,画家可能接受一些政治任务,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作品,例如唐代寺院的壁画等。我想,他们并不是从经济角度、为了盈利而找人“代笔”,所以我觉着这样的情况还是情有可原的。近代,张大千、齐白石等画家也有找人“代笔”的情况,这应该不完全是经济原因。但是,当代有些画家出于经济上的需要、为了兑现别人批量订货的要求而找人“代笔”,我就不是很赞同了。一幅好的山水画应该表达画家真实的感情,包括画家的笔墨锤炼、情感表达等,这些东西是“代笔”者永远无法达到的。如果近代艺术家找人“代笔”之风大行的话,那对书画文化传播和发展来讲将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我认为艺术不是一件产品,不能大量地复制,任何一位有良知的艺术家都不应该为了盈利而埋没创作个性。
当然,“代笔”的作品和原作品相比,价值上肯定要打折扣,比如LV真品和仿品肯定价值不一样。艺术之路苦涩而坎坷,而“代笔”这种现象的存在只能使画家的探索之路更加难走:为了经济目的重复部分作品,可能会慢慢消磨掉他们在艺术追求方面的锐气,也会对未来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