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不能以丑为美
在书画活动中,偶尔能听到书法以丑为美的说法;在一些书论文章中,也能看到以丑为美的提法。我以为这种说法是对明末清初书画家傅山“宁丑毋媚”说的误解。傅山因赵孟頫做了元朝的二臣,所以鄙视其为人,痛恶其书法,并以此警示子孙不能犯此错误;学习书法,宁可把字写得不好看,也不能有怜媚之气——我理解,这就是傅山教育后代学习书法“宁丑毋媚”的真正含义。何况傅山是忠贞之士,故而在书法方面提倡“作字先作人”,他的书法实践也没有丑的意态。因此说,傅山没有提倡丑书。
一般来说,美,是美丽、好看,令人满意的意思;丑,是丑陋、难看,令人厌恶的意思。很清楚,美与丑互为反义,没有互换的因素。也就是说,没有特殊情况二者是不能互换的。如果可以互换,美、丑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即美就不成其美、丑就不成其丑了。从状态说,如果丑可以成为美,那么美和丑所形容的物事就是混浊的,不是鲜明的,这一物事也就没有美与丑的区别。
美的艺术是正面、积极的,使人产生精神愉悦、健康感。丑的艺术是反面、消极的,使人产生憎恨、厌恶感。丑的艺术作为艺术的元素,其作用是反衬和警示。如《白毛女》中的大春和杨白劳、喜儿是美的、正面的艺术形象,黄世仁则是丑的、反面的艺术形象。美的艺术性越强,使人精神愉悦、健康感越强;丑的艺术性越强,使人憎恨、厌恶感越强。当然,也有外在美而内心丑的或外在丑而内心美的艺术形象,这类形象主要限定在具有故事情节的艺术中,如中国戏曲角色行当的丑角,扮演滑稽人物,鼻梁上抹白粉。那不是真正的丑,不是美的反面,而是滑稽、奇特,本质上属于中性。把这一类的艺术形象归于滑稽艺术更为贴切。
至此,我认为,对平面的、没有故事情节的,作为线条造型艺术的书法而言,美就是美,丑就是丑,不能以丑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