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应有废墟涂鸦安身处
昨天有报道说,前些时候红遍网络的上海康定路600弄废墟涂鸦的最后两幅作品,也于26日被白色涂料(或石灰水?)覆盖了,人们用一片惋惜之声告别了这一批击中人们内心柔软的作品之后,还有没有机会看到如此温暖的废墟涂鸦了?废墟涂鸦与公共安全的关系如何处理?废墟涂鸦的生存空间在哪里?我们一直提倡艺术要贴近大众,贴近生活,显然,康定路的这一批涂鸦做到了。
当然,在确定是危房的建筑物上涂鸦,应该被制止;为了避免安全事故,涂鸦作品水平再高,也应忍痛割爱。如果康定路600弄废墟涂鸦的地方是危房,但城市拆迁不全是因为危房,总有一些拆迁前或拆迁后的建筑是安全的,这些地方是不是废墟涂鸦的生存场所呢?这就需要在艺术家和有关部门之间建立起一个沟通、协调机制,告诉艺术家哪里的废墟可以画画,大约可以保留多长时间,创作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等等。
但是,要形成这个机制,让涂鸦获得合适的物理空间,还需要一个无形的空间:管理者对废墟涂鸦的认可,或者说容忍,对公众欣赏需求的尊重。在铲除康定路涂鸦时,有关部门人士建议人们去展览馆欣赏绘画名作,这显然否定了废墟涂鸦的特性与存在的必要,也显示出有关管理者并不理解广大市民对涂鸦的喜爱中包含了对家园的留恋和热爱——几乎没有一种绘画,让普通人的生活直接参与其中,与大众如此血肉相连。
城市管理者的具体职能有区别,但其最终目的是尊重、维护和加固市民与城市的情感联系,精神联系。“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仅应该体现在更多的立交桥和地标建筑上,更应该体现在很多不起眼但贴心的政府行为上。从媒体报道涂鸦走红至今近10天,有关各方都有表态和说明,但各说各的,没有形成沟通和交流。各方看似都尽到了职责,但市民喜闻乐见的废墟涂鸦的生存,还是一个“三不管”地带。事情发生在拆迁现场,那里不是文化部门管的地方;涂鸦是文化艺术,城建部门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管画家的事——每个相关部门都有不管的理由。废墟涂鸦,我们有各种机关、机构,有那么多办事人员,谁来当一个召集者,一个中介,一个媒婆,把艺术家、需要艺术的市民代表、相关管理者这几方人士请到同一张桌子旁?但是,如果有人出来牵头,有关部门愿意参与吗?究竟是先有沟通的意愿才有沟通的机制呢,还是有沟通机制才会有沟通的意愿?不仅是废墟涂鸦,其他很多公共事务,都很需要这样的沟通、协商机制与平台;有关各方把手伸出来,握在一起,很多事情就有人管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就不再是一个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