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雕塑院院长:公共艺术合适才好
这些年用了好多个手机,每个手机的功能都只用了不到30%。不过,手机的生产商从来都是把100%的功能全部打包卖给我们的,绝不会因为你只用3成的功能,就3折卖给你。
信息的不对称比比皆是,我们永远没有手机生产者知道得多,我们总也搞不清楚,手机里面到底有什么。
艺术也是这样。什么是最好的艺术?天晓得。在艺术面前,公众实际上跟绝大多数用手机、电脑用户一样,最多只弄明白了其中的30%,其余的70%是不去深究的。
艺术无极限,一个艺术家可以求深、求精,尽力追求充分地表达。而有的艺术,例如公共艺术则不相同,它要和公众一起前进。当公众只需要30%的时候,它们能做到40%,适度超前一点就可以了。它们完全没有必要像一部新款手机那样,总想着外形最时尚、功能最齐全。
德国电影大师维尔纳·赫尔佐格有一句名言,电影不是文人的艺术,而是文盲的艺术。当然,对这句话可以进行不同的解读,但起码说明,电影应该是没受过教育的人也能看懂的,这些能懂的部分应该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公约数,是人人都可以明白的东西。
问题是对于公共艺术,一般城市并不这么想。每个城市都希望杀鸡用牛刀,无论什么项目,都希望请到最好的专家,特别是国际大师来操刀。每个城市都追求“高大上”,不管自己城市的规模、定位和经济实力,哪怕它的背面和角落是如此的脏乱不堪,都要竭力追求某个局部的灿烂辉煌。每个城市都渴望当全国第一,哪怕只是在某个方面当个“鸡头”也好,就是不愿量力而行,做一个快乐的“中、小”,做最合适的自己。
很少听到哪个城市公开地说,我们不求最大,但求匹配;不求最新,但求合宜;不求最快,但求适度……大家都愿意发宏愿、说大话。事实上,纵观时下中国城市的公共艺术,事与愿违的比较多,广受赞誉的比较少。
为什么现实的结果总是和当初的宏愿开玩笑呢?
什么是一个最好的城市?其实它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如果它的身段和高度与这个城市最合适,就是最好的。衡量一个城市的公共艺术是不是最好,也要看它与这个城市的匹配度是不是最高。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城市大众的需要。
所谓纯艺术应该是另一种标准,它有自己的系统,它要讲艺术史的上下文关系,它以是否创新、是否独到、是否能承上启下而获得自身的肯定;并不以适合大众、满足大众为唯一标准。
公共艺术和所谓纯艺术,应该是两种“好”,它们有时候有重合,更多的时候,在不同眼光和标准下,各好其好。
由此,对于城市的公共艺术建设而言,人们可不可以开启另外一种思路呢?尽量从城市的条件和现实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争取艺术与公众的信息对称,合适就好。
当我们在某个县级城市,发现某个小局部酷似北、上、广、深的某一角,而它的大部分地方则满目疮痍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替它骄傲,而是替它悲哀,为什么不安心做一个宁静、安逸、协调的小城市呢?
公共艺术是量力而行、只承担有限的责任的艺术。如果它是一只鞋,评判它的唯一标准,就是鞋里面脚丫子的舒服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