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画院乱象何必忧心忡忡
从《文艺报》上读到一篇题为《各行各业办画院的画院乱象正造就当代文化灾难和社会问题》的文章,文章认为现在官办民办画院泛滥,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画院乱象将成为当代的文化灾难。对此,我有些不同看法。
从古至今,中国就有官方的画院,也有民间私人的画院或书画社。创办这样的组织机构或民间团体,主观上满足了人们对书画艺术的爱好,客观上推动了书画的创作和发展。时至今日,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书画艺术的爱好与日俱增,书画事业正在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和许多青年自主创业的一个方面。又基于我们有着这样一种传统,因此在当下,画院多一些是实情。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笔者所在的临沂是书圣王羲之的故里,这里的书画事业有着相当的群众基础,写字的、画画的,灿若繁星,崭露头角者不断涌现。随着书画活动的日趋活跃,一些书画院也应运而生,蓬勃兴起,由此更带来了专门的书画艺术市场和“画家村”的崛起。我个人觉得,各行各业纷纷办画院这个现象值得称道,它让不同层次的书画家有了依托。
我觉得,画院多一些的好处是:第一,当书画成为文化产业的时候,它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二,画院数量的增加本身就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第三,可以新增就业渠道,能给广大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施展艺术才华的机会。第四,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百姓的精神生活文化需求。总而言之,无论是官办画院还是民办画院,多一些绝对不是坏事。但是怎样才能做到多而不滥,是管理者应该花点心思考虑的问题。
诚然,任何艺术团体任何文化机构都身处社会中,它不可能不沾染社会上某些不好的东西。这就是有人担心的画院乱象问题。其实,一个画院,无论怎样,总是在从事书画创作和经营的,只要它不做违法的事,应该没有什么可忧虑的。至于说到“现在的民办画院只要挂个牌子就可以,远比开一家小吃摊子要简单许多”。窃以为,创办书画院的门槛低一些,有利于团结更多的喜爱书画艺术、从事书画创作的人,对于繁荣书画市场也有积极作用,对此不必忧心忡忡。
面对当下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画院该如何立身,如何发挥社会功用,如何在政府投入的公益性文化机构的框架中解决个人创作与政府职能的关系,如何处理社会与个人之间的矛盾,政府怎样投入更趋于合理,画院画家如何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当然,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解决。但是无论如何,画院多一些不可能成为当代社会问题中的突出问题,更不可能成为文化灾难。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