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美是大和之美
近一个月以来,不少媒体上接二连三地看到某先生的书法字体,对于我这个笨拙之人实在是看不出是什么艺术,也不知道写的什么,如果不借助于解释犹如读天书。如果说所谓的“当代艺术”的实质是暴力、恐怖、丑陋在视觉艺术上表现的话,那么所谓“解读心灵的形式”的“书法”恐怕是“当代艺术”在书法上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吧?陈传席先生在《书法报》上说“曾经有五个美国教授到中国讲学,谈到现代派艺术,他们非常负责地说,通过调查,美国真正搞现代派艺术的只有5%,而且是有人支持的。美国收藏家收藏现代派艺术的数字是零。美国教授承认其中的阴谋,因为没有传统,没有敦煌,没有巴黎,让艺术中心转到美国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提出观点,花钱让理论家写文章,说现在架上的艺术已经过时了,于是搞行为艺术。我们的年轻人不懂这些,就跟着一哄而上,其实他们是在引导你跟他们学”。看某先生的“书法”与时代提出的正能量格格不入,不得不让人相信此所谓“书法”是受“当代艺术”的影响。
某先生的“书法”按其自己说“揉碎记忆,嵌梦于时空变幻之旅程中,呈现生命本魂之锦华,如实书道”。为自己的书法确立了理论“书道”。
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是伴随着经济活动而产生、而发展的,不是梦幻的演变。伏羲的“一”画开天地开启了人类用写字反映生活的伟大创举。随着人类生活和生产实践的发展,毛笔应运而生,书写成了人类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一种形式。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国式的书写终于逐步演变成一种书法,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这是一个自然历史发展的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违背规律,把历史拉向后转的道路都是行不通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用毛笔书写已从经济领域慢慢退却,从速记的钢笔、铅笔到如今的电脑写字,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书写从经济政治领域退下阵来,而慢慢发展成为一种艺术,形成独立的“书法”,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延续这种艺术形式的生命力,便成了每一个书法爱好者的历史使命,在传统基础上的“创新”自然是每一个书法家奋斗的方向。这一个方向也必然伴随着经济的更大发展,社会的繁荣,而向人们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如果这种精神食粮不能给人们带来愉悦和快乐,而是丑陋和烦躁,那么,这种“书法”也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被人们忘却。愉悦和快乐的直接要求就是向人们提供一种美的享受,这种美即是《易经》中早已提出的“大和之美”,即“和美”。社会的“和美”必然要求书画艺术的“和美”,所以书画需要正大气象,以一种积极的精神、正能量激励人们朝着更远的目标前进。这就是书法在当下生存的现实意义。
某先生的“书法”以一种特立独行,人们看不懂的丑怪而标炳自己“个性”,实在不可思议。他的书写理论要求人们学会重新“造笔”,重新“造字”,要以“梦幻”支配自己的表现形式。这实际是在误导书法界,特别是青少年书法爱好者。在某先生看来,不需要练基本功,更不需要临碑帖,学传统,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丑陋就是美”。这便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书法不需要有审美观念的”。其实任何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都有一定的审美标准,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它是大多数人的一种约定,这是由人的社会存在所决定。不是如某先生胡说八道的谬论。
我们提倡书法的“正大气象”从审美角度来说就是要求书法的“大和之美”,没有天地,就没有万物,没有万物哪来的万物之美。“美”的存在意义与万物的生长、变化、发展规律是密切相关的,太极生两仪,两仪即所谓一阴一阳,阴阳以及由阴阳派生出来的各种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演绎了各种美的表现形式,可以这么说,没有阴阳之说就没有我们今天的艺术美,也就没有中国书画的审美观。世界上的万物生长之所以呈现各种美的形态,都是有朝阳和朝阴的一面构成了各种形态,所以你看得很顺眼,很美。艺术作品也是一样,没有阴柔之美或阳刚之美的各种表现也就不美了,有些“艺术作品”之所以不美,都是阴阳关系处理不当,或过于阴柔,或过于阳刚,没有掌握好辩证关系所至,某先生的“书法”谈不上阴阳关系,他本人也不谈阴阳关系,无比丑怪,鬼气太重,令人作呕。
如今的艺术市场,时不时的会跳出一些人以各种怪异的东西标榜自己的艺术“个性”,实际是浮躁之风的种种表现,忘乎所以,自己不认识自己,总认为自己高明,所以否定历史,否定传统,搞一些动作出来。真正的书画大家应该是认真写字作画,踏踏实实做学问的人,而不是装模作样,爱搞“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