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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于文化的学术争论

2013年05月13日 10:48:44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十多年前“书法文化”被提出时遭遇非议,时至今日“书法文化”成为书法界和文化界的共识。十多年后的今日,同样在“书法文化”基础上提出的“文化书法”因文化而批判。王岳川教授近年来提出了“文化书法”的新思想,致力于东方书法的世界化。但却遭到李廷华的公开批评,文化与书法之间是应该怎样的相互连缀,其旨都在对文化的担当和传承尽可能正确处理书法与文化的关系。热烈争议之处也在于王岳川苦心思虑而出的“十六字方针”,书法坚守的底线是什么?经典回归的的落脚点是哪里......

近日两人都就此争论话题分别在各网站及刊物上公开发表言论,又一场“惑与不惑”之争,文化的推崇是诉求还是招牌?

关于概念的问题

王岳川:书法不是艺术现象而是文化现象

“文化书法”是在“书法文化”基础上提出的,受到哈佛大学杜维明教授的启发。杜维明将“中国文化”语词加以调整而成为“文化中国”,置文化于中国之前,突出加强中国文化,化中国文化于世界,使中国文化与世界接轨,走向世界。从结构分析而言,杜维明先生的“文化中国”当是“中国文化”内涵的扩大。用浅层的形式逻辑看似乎不同,从高层的辩证逻辑看却充满了新意。

中国文化的世界性正可以通过书法这一桥梁向海外传播中华文化,让西方人更多地体认中华文化。换言之,文化书法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中国范围内,它将重新思考文化与书法、书法与世界、世界与精神生态的内在联系,从范畴、概念、命题、形式、方法等等方面提出自己的书法观念、书法形态、书法审美风尚,以此丰富世界艺术和文化,促进东西方的充满善意的对话。

“文化书法”接续了千百年来中国“文人书法”传统。从文字诞生并被书写时开始,书法就从来不是单纯的艺术现象而是以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出现。文化书法提出具有六个方面的诉求:强调“文化书法”是北京大学的特色,文化书法是大学书法教育的纲领,意在恢复传统中有生命力的经典仪式、生活方式和书法感受方式;强调“文化书法”与“书法文化”的紧密关系,强调中西艺术文化整合的创新;强调“文化书法”与传统守成和未来拓展的关系;强调“文化书法”对当今书法出现的问题有加以反思的要求文化书法必得要纠正时尚书法的书法唯技术主义,书法唯美术主义,书法唯民间主义,书法唯视觉主义,书法唯本能主义,书法媚外主义,书法消费主义,书法拜金主义,书法部落主义,书法市场主义;强调“文化书法”关系到中国文化形象,不能全盘西化,而是要不断拓展成为世界性的艺术;强调在大国崛起而国家强调“文化软实力”的时刻,进一步坚持书法文化创新而推出“文化书法”,就是要从一个世纪的文化虚无主义中走出来,从主体性的误区——小我一己的狂妄中走出来,进一步坚持书法文化创新而坚持书法的文化高境界。

“文化书法”是否能完成自己的使命,这自然不是那些目光短浅者所能展望的。“文化书法”不管反对者是否充满敌意都已经定位为北京大学书法所的办学纲领。知易行难。我不仅提出文化书法的理论,而且也长期身体力行为自己理想联合更多的志同道合者打造出了一个实践基地——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招收海内外数十名书法博士硕士和访问学者,以及一百三十多名书法研究生,到海外办多国书法展十余次,以完成文化书法的理想,推动书法的守正创新——既回归书法本原又开出新义,真切展示出中华传统之代表书法的精蕴真义。必要的学术文化训练可以修正书法界的急功近利倾向,还可以为真正的书法家提供将文史哲考古作为中国知识型阐释的文化平台。

李廷华:“文化书法”作为概念在逻辑上说不通

“文化书法”作为一个概念,或者作为一个口号,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书法这个概念的内涵十分丰富,言其文化,就是书法技艺与人类社会生活诸元的融合,这里面可以寻绎到许多层次,如书法本体的构成,书法的发生和发展,书法在具体历史时代的表现形态及与其它文艺品种的互相影响等等;其外延也可以扩展到很多方面,如书法的种类,书法家的种类,等等。而“文化书法”已经被赋予书法流派和品种的外延意义,将内涵和外延混淆一体,就失去了逻辑性。举一个例子可能触类旁通,比如我们说舞蹈艺术或者舞蹈文化,都是成立的,但若说艺术舞蹈或者文化舞蹈,就失去逻辑性了,其原因也是混淆了事物的内涵和外延。这个例子比较显豁,容易让人发现语言逻辑上的弊端,而“文化书法”存在的逻辑弊端是一样的,为什么不能很快被发现纠正?显然,书法艺术,在其几千年流传史中,和文人行为关系最密切,在社会历史发展舞台上,文人当然是创造传承发展文化的主角,为要强调书法的文化性,而又没有对其内涵和外延作深入思考,草率操切,便出现了文法之误。如果仅仅是文法之误,也好纠正,问题是王教授还将其作为北京大学书法研究所的方针广为宣传;又将其提到挽救当下中国书法命运,挽救“国魂”的高度,还想当然将其作为所谓“书法外交”之工具,要推向世界,这就不能不让人留心,一个在逻辑上不能成立的口号,究竟会发生怎样的荒悖影响? 

从1995年在《中国书法》杂志写“学者谈书”系列文章开始,我于书法之关心,多与“文化”悠关,陆续刊出的文章,全为揭橥当代学者之书法经历及知见,若王朝闻、周汝昌、霍松林、冯其庸、郭若愚、安旗等先生,无一不以终身淹贯文化学术的丰富经历而介入书法。钱钟书和沈从文先生,均创作与学术兼具,是中国当代文人最具世界影响者,我虽然没有能够采访到他们,也写了他们与书法渊源的文章(特别难忘在和沈从文先生夫人张兆和女士通电话时,她反复强调:“沈从文不是书法家”!我理解沈夫人是不甘让已经去世的沈先生厕身于“书法家”之列。还有黄裳先生在接待我时第一句话是:“书法界乱七八糟”,我为此写了一篇《失败的采访》)。还有几位纯粹的职业书画家如何海霞、陈大羽,他们对文化的推崇不因自己的职业身份而有任何游移(何海霞先生当时已经八十八岁高龄,和一个陌生晚辈见面,十分虔诚地慨叹自己一生缺憾在文化修养不够)。以后,我出版随笔集《翰墨心情》,其中多篇所言即书法的人情趣味和文化底蕴;再出版有关书法的文集,则名为《中国书法的人文处境》。回溯这点往事,无非是说明我并非反对强调书法和文化的关系,我个人参加的一些书法活动,举办的一些展览,也都是以文化趣味而与书法结合的。当我在论坛和报章上公开批评王教授的“文化书法论”时,有些以前读到过我有关文字的朋友,一时诧异:你强调书法文化,王教授强调文化书法,这中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怎么会论辩起来?今天书坛状态分明是缺乏文化,王教授把文化放在第一位难道不是拨乱反正?你和王教授的分歧究竟在哪里?

关于书法与文化

日益扩张的“书法家”群体呈现出空前的浮躁心态和文化贫瘠,这两个词的出现可以直白的解释为我们所关注书法家的文化素养问题,这也是王教授倡导“文化书法”真正的目的——文化书法“从本质上说算不上一种流派,也不是一种书法试验,而是一种对技术中心主义的抵制和对书法文化价值提升的文化诉求。

王岳川:书法的文化身份

文化书法意在重视书法的文化修为和文化软实力的海外传播,至于是否如有的反对者所说的能否反腐败倒是文化书法的弱项,更遑论反贪官之类。近些年来,书法高等教育的蓬勃兴起,书法本科、书法硕士、书法博士和博士后教育的展开,以及教育部成立的全国书法考级委员会,都表明中国作为书法原创国重兴国粹、再创辉煌的文化自信力和体制性保证。因此,当代书家不应只满足于技术性的创新或拓展,而应该使自己“文化化”。书法不仅仅是技术,它更是一种“道”,最高的书法境界是哲学。只有具备了超越性精神境界,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具有学术文化精神的书法家。

文化书法尽管在众多书法流派中呈现出不同于其他流派的风格,但从本质上说算不上一种流派,也不是一种书法试验,而是一种对技术中心主义的抵制和对书法文化价值提升的文化诉求。文化书法强调书法的文化内涵,摈弃任何形式的“本能”创作,抵制各种低俗的“平面文化”。书法不仅仅是写字,书法不仅仅是单纯的形式,而是一种沟通人与我的文化之道载体。书法的精神内容和形式结构都有其文化性,但在形式方面应警惕非文化和泛文化的倾向,而精神内容上则要注重书写内容的完整性、意义的超越性、心性的合拍性,这应变成书法创作中最不可缺少的要素。贫乏的语汇和平庸的才情表明书家阅读的匮乏和笔下的单薄。可以说,没有文字学、音韵学、诗词学的文化背景,很难创出高水平的书法作品。相对于技法而言,精神、心性、气质、学养上的问题更需要不断拓展和深化。

文化书法是面对世界全盘西化的现代派后现代派书法的文化纠偏。提倡“文化书法”表明从现在开始,我们将用书法的全球播撒来打破世界审美感性单一化倾向。文化界和书法界的一些全盘西化者,无视中国大国崛起的事实,坚持西方的月亮比中国圆。听到“中国元素”就指责为封建保守,见到“中国经验”就称为民族主义,谁提出“书法文化身份”就给谁扣上“文化保守主义”的帽子,谁坚持“书法文化输出”就认定谁“反对现代性”。这种文化虚无与文化失败的情结与“去中国化”的逻辑,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易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