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拍卖市场暂不具备自我纠错的能力
仅仅在去年,业界还认为,陈东升有关今年艺术品拍卖市场将至少跌去40%的预言尚属悲观。现在看来,这样的预言还是太乐观了点。面对如此跌势,原因恐怕不会像多数业内人士所认为的那样——是“艺术市场的理性回归”并且“具有积极意义”——因为艺术品拍卖市场目前还不具备自我纠错的能力。
艺术品交易缺乏定价机制
从2004年开始,艺术品交易市场便进入一轮以投机性交易为主导的市场行情中,拍卖市场经过数年的预热,也终于在2010年和2011年脱离常规增长,进入跳跃性增长阶段。从市场角度来说,一切交易都可以归类为投资和投机性交易:在艺术市场中,因收藏、展示等生产、消费类目的而发生的交易都属于投资性交易;而既不收藏也不使用,单纯买进卖出的则为投机性交易。虽然在实践中,投资或投机性交易通常难以被有效地区分,(而且这两者从理论上讲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一张投机性交易的作品被借出展览)但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内在标准:即投资赚取的是价值的增长,而投机赚取的则仅仅是价格的增量。在公共话语中,“投机”一直是个贬义词,而“投资”则偏于褒义,但其实都只是中性词。“投资”对社会的价值毋庸赘言,但任何一项盈利的投机性交易对社会同样有益。在任何一个健康市场中,除常规的价值投资之外,拥有少量投机者是有益且必要的;但如果投机者过多,价格则会脱离正常的消费而由投机者决定。这也正是艺术品交易市场此前呈现的状态。然而,在流动性过剩的大环境下,投机性交易规模远超投资规模的行业并不止艺术市场一家。但是为什么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包括优惠政策扶持在内的各方热捧中仅仅繁荣了两年就崩塌了呢?
不妨先观察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崩塌是如何发生的。
艺术品在交易过程中,长期缺乏一套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仍然沿用的是自我报价、比较定价等原始的临时性定价手段。(这也是金融资本进入艺术品交易市场后普遍面临的课题——必须设计一套合理的艺术品价格模型以评估、套利。)这与国内的石油定价机制有相似之处。石油危机之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成功将石油的定价权从产油国转移到了金融期货市场。而国内则由发改委参考国际市场平均价格走势调整定价。如此现状,使得进场资本迫切地需要一个市场化的定价平台以及相应的定价机制,否则无法套利。而画廊交易多数建立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基础之上,封闭、零散,不符合市场化定价平台的基本要求。
拍卖市场虽然仅是一个艺术品竞价交易平台,起不到公允定价的作用,但因为交易相对公开、集中,从而被进场资本所利用,摇身一变,成为整个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市场化定价平台。而艺术品的拍卖价格也据此拥有了合法性,成为理论上的市场价格。另一个巧合是,拍卖市场同时也是艺术品交易市场为数不多的退出通道,这也使得套利变得更加短、平、快。然而,这种定价的合法性完全依赖拍卖行自身所积累的“交易信用”。这种信用体现为拍卖行的交易制度设计,以保证交易的透明、真实。而拍卖行目前的交易制度设计只能保证有限信用,即在竞价环节的公开;同时作交易第三方,其信用显然是不能自证的。
拍卖市场不是定价平台
从风险的角度考虑,在有效市场中,投资性交易的风险是可以衡量的,而投机性交易在价格预期确定的情况下则几乎是没有风险的。因为投机性交易赚取的是两个地区的不同市场或者同一市场在不同时间点中同一商品的差价,其风险完全取决于对该商品的价格预期以及市场是否有效(有效市场理论上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平衡差价)。所以,在价格预期确定的情况下,风险为零,投机套利则必然发生;而价格预期难以确定时,风险则迅速膨胀,最终会阻碍投机性交易。因为艺术品拍卖市场实质上只是一个竞价交易平台而非真正的市场化的定价平台,所以,在现行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定价机制下,进场资本在拍卖市场中竞价的同时也就完成了定价,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这就意味着,同一件商品在不同时间点的价格完全是可以预期的。而当价格预期确定时,投机也就没有任何风险,站着也能把钱给挣了。但是随着拍卖行在做多通道中为这种价格的合法性不断背书,其交易信用也被无限透支。与此同时,由于拍卖行不能自证信用,更找不到第四方来为其信用做出担保,当交易信用被拍卖行无底线地透支时,其定价也因此不再具有“合法性”,最终致使价格无从预估。在价格预期不确定的情况下,投机性交易的风险是无法衡量的,交易也被迫停滞。
至此,市场滞胀,艺术品拍卖市场在顷刻之间跌去了七成。从一个公开竞价平台被催熟为整个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市场化定价平台,拍卖行由于不能自证信用,更难找到第四方为其信用做评估或担保,即使经过本轮滞胀,市场重回心理价位,由于短期内艺术品交易市场在拍卖之外仍然找不出第二个定价平台,当资本再次涌入的时候,整个艺术品拍卖市场仍会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