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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乱市场:文物复仿制品急需新法规

2010年12月03日 09:55:22  来源:新浪收藏

北京故宫博物院的一位专家曾经讲述过这样一件趣事:20世纪80年代,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管理人员在访问我国时,被故宫博物院的各种文物复制品吸引,遂每样购买一件托运回了美国。没想到他在过海关时遇到了麻烦,美国海关人员不相信如此精美的复制品平均每件售价才十几美元,怀疑是走私行为,不仅予以扣押,还给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寄来了罚款单。后经过多方解释、查证方罢。

目前,国内外许多博物馆都有复仿制艺术品供观众欣赏、购买。这些复仿品不但让观众体验到“将博物馆带回家”的满足,也扩大了博物馆的影响力。不过,文物复仿制品经营并非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随心所欲,不但要受到授权等很多因素的制约,还要面对市场上不良竞争的烦恼。近期,北京故宫博物院新推出了限量60套的仿清宫“大雅斋”系列瓷器。这些复仿瓷器制作精美,深受消费者青睐。几年来,北京故宫陆续开发了一批具有故宫特色的文化产品,这些具有相当收藏价值的文物复仿品因工艺精湛广获赞誉。比如,为庆贺故宫博物院建院80周年,故宫博物院聘请工艺大师制作的80尊高仿真“金瓯永固杯”。近年来,很多国内外的博物馆、考古科研机构以及某些企业都出于陈列展览、科研、销售等目的进行了文物复仿制品的开发。不过,因制作水准不同,复仿制品良莠不齐。甚至还有某些既不具备相关资质,也未获得相应授权的企业随意克隆国宝的情况。

比较来看,大博物馆为保证文物复仿制品的质量,通常会采用种种严格的把关手段。例如,古代瓷器是北京故宫文化产品开发的重点。在故宫博物院专家亲临指导下,工作人员采用传统手工制作工艺和流程,会在器形、釉色、纹样等方面尽量保留藏品原有的风貌和神韵。进入故宫文化产品网站首页,第一眼看到就是一则关于销售与授权的《郑重声明》。该声明提到,故宫特色文化产品一律采取自我销售和授权销售方式,并定期在网上公布被授权单位的名单。可以想象,如此一来,那些想混水摸鱼的未得到授权的“作坊式产品”自然也就无所遁形。上海博物馆艺术品公司对产品同样控制得非常严格。价格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的文物复仿品均由专业人员精心制作。对于笔者提出“是否有假冒上博名义擅自制作出售文物复仿品”的问题,上博艺术品公司的工作人员笑称,“目前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不过,并非所有的文物复仿品都能达到如此理想的效果。例如,笔者在采访中就曾发现,有一家省级博物馆出售的馆藏精美折扇复制品,其扇骨十分粗糙,打开折扇感觉与10元一把的地摊货很类似,被有的游客调侃为“还不如山寨货”。

有业内人士认为,很多做古书画复制品的厂商,为了寻求产量,提高经济效益,不讲求印刷质量,也不讲究包装装潢。日本“二玄社”在中国的代理商之一梁章凯先生曾这样对笔者无奈地提起:“同样是两个装画的木匣,日本的就十分精美,国内的就略显粗糙。其实,投入市场很容易,但是制作出来,如果质量不好,放在藏家手中,就好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终究还是一批没有价值的作品。”除了销售,有些用作展览的文物复制品也存在厂家资质不明、复制品质量差等问题。媒体曾经报道过这样的事例:某“秦兵马俑文化展”开展,展出的“兵马俑复制品”表面较粗糙,一些本应该还原出来的士兵盔甲花纹被水泥糊过,显得很平整,烧制工艺“实在不敢恭维”,市民花钱看展览大呼上当。而且展览主办方始终拿不出复制的参展兵马俑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

提到文物复仿制品,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复制品和仿制品是一回事,其实二者有很大区别。我国《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文物复制品进行了非常严谨的描述和规定,要求复制品与原文物的体量、形制、纹饰、质地都要基本采用原制作工艺,与原文物相同。文物仿制品的概念则并未被纳入该《办法》中,它与原文物的相似度相对也宽泛得多。国家文物局研究员李晓东提到,从现在的市场情况来看,文物复制品的管理办法如果能在一些方面有进一步的规范,对群众、对市场、对文物保护都是有益处的。例如,对于文物复制品的相关规定,业内始终有一些不同意见。比如,文物复制品的大小,是完全按照原文物尺寸,还是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大小伸缩?再如,有些企业在制作文物复制品时,为了提高产品声誉及产品价值,会找一些科研机构或学术团体来监制。那么,这些学术团体、科研单位有没有监制的权力?所以,如果能够根据现在方方面面的情况,将过去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会更有利于管理工作。“不光要对文物复制品进一步规范,对仿制品同样要规范。”李晓东说,目前,我国对于文物仿制品的管理法规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这使得对文物仿制品的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首要的就是制作单位的资质问题。根据《办法》规定,文物复制单位要具备严格的资质,包括必要的文物复制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其文物复制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资质过关,才能保证文物复制品的质量以及行业信誉。但是,由于目前文物仿制品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也就少了这一道把关的程序。于是,市场上就出现了很多粗制滥造的文物仿制品。

例如,上世纪80年代,在陕西秦俑博物馆周围有很多商贩兜售质差价低的兵马俑仿制品。还有另一种情况:上世纪90年代,河南曾经出现过一些家庭作坊,他们所制作的古陶瓷仿制品几可乱真。有些仿品被人拿到市场上当真品销售,对文物艺术品市场也产生了一定的干扰。所以,文物仿制品同样存在需要资质认证的问题。

(责任编辑: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