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是干什么的?
目前东西方艺术教育都存在各自的问题,看上去问题的表现形式很不同,可究其原因是相同的:都是由学院体系认识的程式化导致的。由于教学必须是具体的、可量化的东西,“技法”“形式”容易说清楚,但艺术的核心部分却难以量化,所以,学院最容易陷入孤立地研究艺术形式和手法的教条中,把艺术研究局限在量化的形式、材料中,导致了从根本上抓不到艺术的核心问题。
我在欧美艺术学院多次演讲,经常与研究生进行讨论。现在世界各地的很多年轻人都来纽约发展,我从这些毕业生的作品和他们的困惑中,看到了西方艺术教育的问题——偏颇地强调创造性。
对于艺术创作来说,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但问题的关键是,现在把创造性思维的获得,引入到一种简单的模式(量化)之中,而不是对创造性产生机制,从根本上进行探索。事实上,创造性的获得是有规律可寻的,但它的发生又相当“个案”。一味地对学生强调创造性,但教给他们对待创造性的态度和渠道却是一样的,结果使学生充满了创造性的愿望,却拥挤在只为“创造性”而创造的窄路上。由于思维方法基本一样,自然,创造的结果也都一样,这反而损坏了学生本来就具有的一部分创造性。
再从西方具体教学方法的弊病来分析,他们的主要方法是强调对作品的解说能力。比如,学生必须说出所创造形象的理由、出处、受影响的来源等,这里面有个非常大的悖论,即视觉艺术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不能用语言代替的,正因为有些事情语言永远不能解说,所以才有艺术。因此,最有价值的艺术创造更是难于在解说中找到合适的上下文,若教授强行把学生的思维嵌入艺术史的模式中,它将使学生对作品本身不负责任,而对解说的效果特别看重。所以,这种方法解决的不是艺术创造本身,而是为艺术辩解的能力,它将致使艺术学院的毕业生都会做一种能自圆其说的、标准的必然也是简单的现代艺术。就像我们的毕业生一样,都有一手娴熟的绘画技能。
这种弊病是如何形成的呢?西方艺术是以艺术史写作的框架和方法为目标的。西方艺术史的基本态度是,记录那些对艺术史有明显的形式改变的艺术家和他们的作品(那些有明显可阐释性的作品)。艺术家以此为目标,创作动力却与创造性本身无关。另一个客观原因是,在北美,成功的艺术家不需要在学院任教,在学院的艺术家,大部分又是在主流系统中不具备成功经验的人,这怎么能给学生以有效的引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