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院保留宋庆林雕像创作追诉权
广州美院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暂未有回应
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宋庆龄艺术雕像”创作团队核心成员、广州美院雕塑系主任林国耀。说起引起社会热议的宋庆龄雕像, 林国耀苦笑说:“现在很为难,不知道该不该承认这件作品———不承认吧,始终是自己的作品;承认吧,质量如此不好……”他表示将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此问题。
前期双方满意 后期出现分歧
林国耀说,一年前,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要做一尊宋庆龄雕塑, 于是他找到了最擅长此类题材创作的广州美院老院长梁明诚先生来做,双方几经考察、见面,2010 年7 月签订了合约。“我们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以及自己的艺术理想,提出了方案,对方对该创作方案也是满意的;此外,此类大型公共雕塑还牵涉到施工问题, 我们也提供了技术咨询, 因为这件作品需要石头一块一块拼装起来,这一技术不过关的话,整个效果是做不好的。”“我们的方案中,主体雕塑宋庆龄半身像下面是百合花, 这些百合花代表青少年,这也符合宋庆龄的身份,她一贯关心青少年成长。我们在泥稿创作过程中一共做了三稿———小稿、中稿以及1:1 的大稿,最终定稿的效果,双方都很满意。林国耀说,最初建议雕塑15 米高,最后商定是24 米。当时考虑这件作品是在广场上,中间挖空做会议室,把这个雕塑利用起来, 因为国外也有把大型雕塑做成博物馆的经验。林国耀说,在后期选择加工、放大时双方出现了分歧。“我们推荐了有艺术加工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来做, 但此时甲方突然说不需要艺术家来做了, 直接叫打石头的工厂来做, 甚至不惜将创作者排除在外, 我们无法参与石雕的艺术监制工作, 这是我们一直无法理解的地方,也是最终导致合作破裂的原因。实际上,一旦离开艺术家的监制,雕塑就会走样。从照 片上来看, 河南那件雕塑的眼睛、线条、头发都没有处理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自行放大制作 未达艺术效果
林国耀接着说, “我们是创作方,但同时,我们也是监制方,我们要求施工应该有保险系数, 因为做得不好会被臭骂的。这样大型的公共雕塑,今天到了这一步,作者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按照合同,本来要求今年10 月要完成的。但他们只是拿了一个1:5 的创作稿,让福建惠安一家石材厂拿作比对,然后放大5 倍。这是不行的,得1:1 放大才行。现在1:1 的稿子还在梁明诚老师那里。我们曾告诉他们,一定要按照艺术规律加工,否则就达不到艺术效果。现在他们连接缝都没有接好,技术、艺术都没有达到相关要求。”林国耀说。据林国耀介绍,4 月份, 就在双方为选择石材加工方发生分歧的时候,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发来一个传真“工作联系函”, 单方面提出解除雕塑承揽合同,只用之前已运至福建的1:5 泥稿直接进行放大和石雕加工。“1953 年成立雕塑系至今,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从那之后,我们也就不再参与后面的工作了。”
创作者很生气 宋基会拒采访
单方面把名字由“宋庆龄”改为“黄河女儿”,会不会牵涉到版权方面的问题?对此,林国耀说,很明显,该雕像大的形态和尺寸都没有变化,所以这个版权一定是广美的。“他们要雕塑的就是宋庆龄雕像,所有合同、协商、会议记录等资料,都说的是宋庆龄雕像,这是不可能否认的。”林国耀说,创作者梁老师原来对这件作品抱有很大的希望,期待这是一件传世之作。“由于不尊重艺术家,不遵守艺术规律,结果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梁老师非常非常生气! ”会不会存在着这样的可能:广美雕塑系的雕塑家说作品不好, 但另外有人说好? 林国耀说,好不好,专家自然有一个共识,只要不昧着良心说话即可。“现在很为难,不知道该不该承认这件作品———不承认吧, 始终是自己的作品;承认吧,质量如此不好……”林国耀苦笑说:“现在我们决定要打官司, 要搞清楚他们的真实意图究竟是什么? ”7 日, 记者尝试就雕像工程资金来源、工程是商业还是公益、雕像设计与广美方案有何关系、单方面取消合同的原因等网友关注的问题采访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但记者刚表明意图,河南宋基会秘书长张悍东便短信回复称:“对不起, 目前我这里不接受任何采访,请谅解。”他拒绝提供其他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也拒绝接收记者的采访提纲。
林国耀评价河南“宋庆龄雕像”:一、艺术造型
1、具体造型存在很多问题:眼睛的瞳孔高光面积过大,以致眼睛缺乏神采, 像是白内障;下眼睑过肿;鼻梁扁平;嘴唇缺乏立体感, 只有单薄的线的感觉;腮与下巴结构脱节; 发际死板,缺乏头发的体积感与蓬松感。
2、整体造型不够饱满、圆润,大都是生硬、匠气的表面模仿,缺乏生动的美感,没有体现出原作所具有的优雅、慈祥、美丽的形象特点。
二、石雕工艺:石雕工艺粗糙, 结构含糊,接缝处出现下凹现象,导致雕像面部轮廓线变形扭曲,没有大雕塑轮廓线所应有的线条张力,反而感觉人物有面部松弛、面生横肉之感,严重影响了雕塑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