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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出台“茶业强县”新政 突出转型升级

2015年03月10日 10:45:15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2月17日,新昌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茶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茶业强县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新昌茶产业发展方向,并提出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昌茶产业发展。这个“茶业强县”新政与以前出台的“茶业强县”政策有什么变化,有什么亮点呢?记者采访了县农业局茶叶总站站长孙利育。

孙利育告诉记者,新昌曾在2010年6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茶叶产业建设茶业强县的意见》,提出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6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茶业发展,从茶园建设、主体培育、品牌文化、质量安全、市场提升等五个方面20个类别进行扶持;2012年7月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新昌县茶业强县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调整部分补助标准,增加了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助;在“绿+红”战略后,新昌又在农业农村配套政策中增加了扶持红茶发展的政策,5年来新昌财政共安排了3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茶业发展。

五年来,在“茶业强县”政策扶持下,新昌的茶产业得到长足的发展,连续5年跻身全国重点产茶县,“大佛”商标荣膺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开发成功“天姥红”名优红茶。茶业产值从2009年的4.916亿元上升到2014年7.72亿元,大佛龙井品牌价值从2009年的17.34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27.91亿元。

经过五年的发展,新昌茶产业发展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茶产业在新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今后五年依然是新昌茶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动新昌茶产业发展,县政府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制订出台了新一轮的茶业强县建设扶持政策。

孙利育说,“茶业强县”新政沿袭了原来的建设目标,增大了总的资金盘子,突出茶产业的“转型升级”,在原有补助项的基础上,加大了部分项目的补助力度,增添了一些新的补助项目,既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又结合当前发展形势,体现了导向性。

(责任编辑:易笑薇)